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性別大補帖:疑性戀就是流性戀

■王晧安

當初研究疑性戀(questioning)/流性戀(fluxion),出自於自身的生命經驗,可以認同自己是同性戀,可以認同自己是異性戀,可以認同自己是雙性戀,但總覺得少了這麼一點什麼?用這些詞彙來描繪自己的情慾認同,似乎都不那麼適切。因此,想透過研究尋找與自己相似的人。

在查詢文獻時,大部分介紹疑/流性戀的定義,傾向界定為一種流動的、質疑的情慾認同,是一種認同進行式的情慾認同。但訪談這些與自己相仿之人時,發現大家竟一致地質疑的不只是自身的情慾認同,同時也擁有變動、多元、模糊、跳躍的性別認同。就因為認定自己的性別,覺得自己是「男」還是「女」這麼不容易,難以認同截然二分的性別認同,況且,對於愛慾對象的性別界定,相同地模糊與困難。自此發現,疑/流性戀不只是一種情慾認同,也是一種模糊的、流動的性別認同。

那為什麼疑性戀又是流性戀?要叫疑性戀好?還是流性戀好?在我訪談的參與者中,有的人覺得「疑性戀」這個詞很不錯,因為呈現了參與者有時候對性別/情慾認同的懷疑。有時小疑,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性別/性傾向;有時大疑,懷疑個人是否需要有固定的性別/性傾向;有時不疑,反正自己就是這麼彈性、流動,也就沒什麼好再疑惑的了。「疑」性戀聽起來又像「異」性戀,藉由語音上的模糊,容易讓人錯亂、混淆、搞不清的感覺,與疑性戀本身讓人疑惑的感覺真是太貼切。「疑」還可以代換為「怡」然自得、「移」動、被「遺」忘等多個同音字。

但也有人覺得「疑性戀」會讓人以為是還在認同自己,準備朝向同性戀、雙性戀或異性戀,因此選擇「流性戀」作為對自己的稱呼。採性別/情慾認同的「流動」特性,作為適切的命名,向一般人介紹也比較能夠快速地理解。但「流性戀」就少了「疑性戀」這麼一點「?(問號)」的感覺。值得一提的是,有些人根本不想稱自己是什麼戀,有點像不是T,不是婆,也不是「不分」,而是「不想分」的那種意味。既然都這麼質疑與流動了,何必非要一個名字不可?

有些人很快會發現,「疑/流性戀」和「雙性戀」似乎有點相像?雙性戀有多種定義,有人說是喜歡男生、也喜歡女生,有人說是愛不分性別。在「愛不分性別」這點,「疑/流性戀」和「雙性戀」的確相像,許多疑/流性戀的確也會認同自己是「雙性戀」,但「雙性戀」不一定會認同自己是「疑/流性戀」。因為疑/流性戀,不只是可以愛男、愛女,還可以愛跨性別或不知道是什麼性別,認同可以很流動,可以變化,也許有一天會固定下來,也許固定一段時間,也許都不固定。疑/流性戀會質疑自身的性別認同、情慾認同的必要性,具有模糊、跳躍的性別認同,但雙性戀並不見得如此認為。

疑性戀也好,流性戀也好,疑性戀就是流性戀,流性戀就是疑性戀,或是,管他叫我什麼戀。誰說一種認同只能有一種名字?「疑」的時候,正也在「流」,疑流相隨就是疑/流性戀。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性別大補帖:親近跨性別

■王晧安

在職場、校園禁止對性別、性別認同歧視之後,臺灣社會是否對跨性別者更友善了呢?近年來,跨性別者在媒體上的曝光度提昇了,大眾更有機會透過媒體認識跨性別,從媒體上聽到藝人的故事,像是河莉秀、利菁、劉薰愛、法拉利姐,他們是從身體上跨越性別,也有像張芸京、青峰從服裝上、聲音上跨越性別的藝人。

上週參加一場跨性別聚會,各種扮裝的、變性的或氣質上跨越的跨性別者同聚一堂。令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一位60歲的伙伴,他有妻有子,家人知道他會扮裝,但也沒有說什麼。他談起自己之前會到台南、台中、新竹,尤其是去第三性公關的酒吧,一晚上跑大老遠才能和跨性別朋友一聚。看他談這段經驗時眉開眼笑,可以體會他做自己、相遇知己時的那種愉悅。但背後呈現的現實是,社會整體而言並未能提供跨性別彼此認識的資源、自在做自己的空間,只有下了班,難得偷閒,還得舟車勞頓,才能享有片刻的自在。

台灣社會對女跨男的接受程度一直較高,從民國初年孔令偉(孔二小姐),到近年政治人物中性化打扮,從媒體、綜藝節目上看到形形色色的帥氣女孩,女跨男的跨性別者買男性、中性的服裝較不困難。但對於男跨女的跨性別者來說,買衣服則飽受歧視眼光,要買雙漂亮的鞋,很難找到自己的尺寸;想買衣服,如果去單獨店家,有時會有太多性別上的詢問,或直接感受到歧視眼光,有時在百貨賣場稍能自在點,比較不會被緊迫盯人式地凝視對待。

跨性別有交友、認識伴侶的需求。曾有男跨女的大學生想參與女性社團,卻有社員拒絕她的參與。不是每個跨性別者都是異性戀,也有跨性基、跨性拉。一些跨性別拉子想參與拉子舞會、球聚,卻限定「生理性別必須為女性」,擺明排斥跨性別拉子的加入,只因為幾個成員不希望跨性別加入,那能否也因幾個成員期待認識跨性別的拉子,而刪除此類歧視性的規定呢?

對有變性需求的跨性別者來說,醫療環境的可接近性非常重要,也是目前最缺乏、最不友善的部分。首先,一個跨性別者想要變性,通常經過一段時間的自我觀察、自我對話,接著認識跨性別朋友,再回來自我探索,直到想找醫生評估性別轉換時,通常已經經過一段歲月。但要找精神科醫師評估時,卻發現醫生會「拒絕病人」或「拒絕評估」,而轉給其他醫院,甚至南部的還轉給台北地區的醫院。既然把「性別不安」當作是一種精神疾病,卻又不能每間精神科都提供協助。還得花上交通費用、交通時間才能獲得醫療服務,只要離開臺北,就是跨性別醫療的偏鄉。

想評估變性,得自費負擔上萬元的評估療程。想變性的跨性別者,透過荷爾蒙治療,無論是口服藥物、針劑注射、凝膠,每個月都需要負擔高額的醫藥費。我在聚會中笑稱,現在薪水已經很難賺了,還得每個月負擔一筆和房租一樣高的藥費,等於是租一棟房子讓自己的身體比較自在。每個月跨性別者也都在付健保費,但健保卻不能給付荷爾蒙治療所需要的藥物,原來性別要自在,還得限定較佳的經濟社會階級?無視低社經變性者的醫療近用權?

營造跨性別友善的社會,不妨從資源的可接近性做起。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性別大補帖:給反同志教友的一封信

■王晧安

有許多身為基督徒的朋友,近來為了《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以及「同性婚姻、伴侶」法制化有一些擔心、焦慮,對於未來家庭的崩毀,擔心社會秩序的紊亂,這些擔心、焦慮,來自於自己的教會、信仰,以及身邊朋友的更多擔憂。

許多人會說,他們身邊有同志朋友,尊重同志、沒有歧視同志,但不願意給予同志平等的人權,因為需要這些同志自律、回歸異性戀、避免同志破壞了家庭制度、破壞倫常。

許多人會說,擔憂伴侶制度與同性婚姻會使婚姻失去神所賦予的神聖性,甚至會使同志錯綜複雜的性,帶入婚姻之中,讓婚姻變得更混亂,兒童需要正常的家庭來撫育、成長。

甚至認為身為基督徒,有些事基於真理、本於信仰,必須在此刻站出來反對相關法案,強調自己站在上帝這一邊。

我們不妨想想,什麼是真正的尊重?自己真的理解了同志?理解的是選擇用「異性伴侶方式」生活的同志?或是選擇用「同性伴侶」生活的同志?究竟了解了多少?那如何說自己是尊重、沒有歧視?

不是每對同性伴侶都會想要結婚,或登記為伴侶,那是因為清楚社會仍有很多歧視,或是自己根本不想進入婚姻。會想要結婚或登記為伴侶的是哪些人呢?

就是想遵守現在所有婚姻制度、婚姻規範,和原本享有異性婚姻權益這群人,相同地透過承諾來結為一段重要的關係,組成家庭,他們一樣都在期待「維護婚姻制度」、「維護家庭制度」,同時也依循原有的倫常,只是原有的夫妻概念,同時也有夫夫、妻妻的概念。會想結婚的同志,是想要穩定社會的同志。

許多同性戀者過去為了符合家人的期待,進入異性戀婚姻,這樣的婚姻與家庭是社會所期待的嗎?同性婚姻不但不會毀壞原有的婚姻、家庭制度,反而是認同與鞏固婚姻與家庭制度。

台灣有很多同志家庭了,孩子順利的成長,我的一些同志家庭的朋友,孩子甚至已經讀大學了,就和所有在異性戀家庭長大的孩子一樣,沒有什麼分別。這些同志家庭中長大的孩子,需要的就是社會、法律制度認可他們來自「正常的家庭」,一樣有雙親的愛、關懷,只是雙親不一定是一男一女。

上帝創造男人,創造女人,同時上帝也創造了陰陽人、跨性別者,上帝造了異性戀,同時也造了同性戀、雙性戀、流性戀,上帝不只讓我們繁衍下一代,教我們智慧,教導我們的是慈愛、包容。我們需要了解上帝造人的多樣性,這是上帝的美意,是教我們視彼此為兄弟姊妹,彼此平等、正義地對待。只是所有社會上的多樣性,不一定都被書寫在聖經裡面,不一定都寫在法律裡,這需要我們的智慧。

信仰教導我們的是要理解,而不是要人認罪、再也不得再犯罪。我們需要聆聽上帝的聲音,給予差別待遇就是歧視,理解、支持同志權益並不會背叛上帝。

應當反省的是,在傳遞反同志權益的過程,總是讓許多人因此遠離了上帝,聽不見福音,很多人現在聽到基督徒是感到害怕、恐懼,聽到基督徒想到的是仇恨,而不是慈愛。反同志權益無助於上帝的子民與神和好,我們需要在混亂的資訊中明辨真理原則,而不要以人類的姿態妄稱上帝的立場。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性別大補帖:變性慾者大腦大不同?

■王晧安

台北榮總發布一份「變性慾症者大腦反應與一般人不同」的報告,說明變性慾者大腦的「男女性別表徵」與「社交功能」間的腦神經反應、神經網絡聯結與一般人並不相同,影響自我性別認同,看色情影片時的大腦反應,變性慾者認為自己是與身體器官相反的另一個性別,也就是男跨女者會認為自己是女生,女跨男者會認為自己是男生。

這份研究成果,後面看「色情影片」覺得自己是另一個性別,可以說是「廢話」,因為通常會想變性的人,就是覺得自己是另一個性別呀!不管是有看色情影片,或是沒有看色情影片,不都是如此嗎?這個是變性慾者共同的特質,需要透過研究來顯示嗎?況且,這些當事人可能會認為此研究過程,與評估自己是否能順利轉換性別有關,而刻意回答研究者希望的答案。

在我的疑/流性戀研究中,研究參與者們幾乎都陳述在性幻想時,自己的性別角色男女變化與流動,不固定於一種性別角色,不知道疑/流性戀參與榮總這份研究,會是什麼樣的腦神經反應呢?更令我好奇的是,變性慾者不看色情影片的時候,該性別表徵、社交功能的腦神經反應與一般人有沒有差別呢?

但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份研究顯得很有貢獻,因為顯示「性別認同」有他的生理回饋基礎,可以透過腦神經反應了解一個人的性別認同。至於實際運用性如何?值得商榷。或許可運用腦神經反應資料,縮短變性慾者評估變性的程序,不要拖到兩年這麼長?但也需要留意未來腦神經反應不應成為得以變性與否的標準診斷。

研究中,特別有意義的發現是:「變性慾者在安靜坐著休息時,大腦中主管社會排斥、情緒衝突的前扣帶迴之背區(dACC)及前扣帶迴之膝前區(pgACC),仍維持活性」,不同於一般人。意味著長期因為不被接受遭受歧視、誤解的精神壓力,似乎成了「烙印」。進行荷爾蒙治療及合併手術治療後,人際與社會適應都有顯著的改善。不知道成長於對跨性別較友善的社區、學校、職場的變性慾者,是否在社會排斥、情緒衝突的反應活性比較弱?

我們應該進一步思考,如何減少「跨性別者、變性慾者」精神壓力,應當改善社會長期不接受、誤解跨性別的問題,而不是等待變性慾者手術後社會才要接納、接收變性者,社會卻對變性前的當事人們不寬容、不友善。

與其了解生理回饋,不妨先檢討目前的戶政性別變更制度,不要等到2年精神評估、被摘除性器官之後,才能變更證件上的性別,社會需支持變性者能提早自由變更法律上的性別。對於跨性別青少年來說,就算有家長的了解與同意,往往也得等待到20歲成年才能進行性別變更,更是拉長了社會不友善的、精神壓力的時間,更有可能使這些遭受歧視、誤解的精神壓力形成個人的烙印。因此,推動免變性手術,可更換身份證上的性別,以及降低或取消變性手術年齡門檻,刻不容緩。

期待各界持續進行跨性別者相關研究,除了關心生理機制以外,也要關心社會如何影響這些差異的存在,跨性別者、變性慾者更需要的是跨性別友善的社會、文化與制度。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

性別大補帖:請「不」護家盟停止散布謠言

■王晧安

從9月初開始,因為部分宗教團體聯合反同性婚姻,網路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論戰,在不同的討論串中開戰了。有趣的是,為什麼這次論戰猶如真愛聯盟事件翻版,反同婚陣營的論述不斷在跳針?從A處討論到B處,再討論到C處,千篇一律「亡國」、「愛滋」、「毀家廢婚」、「少子化」、「性氾濫」、「治療同性戀」。

台灣守護家庭聯盟自9月18日起,開始進行反對同性婚姻、多元成家民法修法草案連署。守護家庭守護的只是有一個爸爸一個媽媽的家庭,其他的家庭都不守護,不守護同性、不守單親、不守護隔代教養,反正只要不是符合他們期待的唯一、正典樣貌的家庭都不守護,真的是「守護家庭」聯盟呀!

先回應同性婚姻的幾個問題:同性結婚會亡國?哪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亡國了?愛滋就只是慢性疾病,HIV感染者就持續定期回診觀察,如果免疫下降就吃藥,這個跟同性婚姻有什麼關係呢?

網路說帖還說,同性婚姻合法後,與動物、與椅子結婚就會合法,是這樣子嗎?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異性婚姻合法後,與動物、與椅子結婚就會合法?這是什麼邏輯?同性婚姻合法化後,婚姻制度會瓦解?那同性婚姻合法後,異性婚姻就都要離婚了嗎?異性就不可以結婚了嗎?哪來的妖言惑眾說婚姻制度會瓦解?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婚姻制度有瓦解嗎?

還說同性婚姻會破壞家庭結構?他們說同性結婚又離婚,孩子沒有保障,說穿了,也在酸那些離婚的家庭。現在每個家的家庭組成就很不一樣,不用同性婚姻,多元家庭本來就存在。他們說同性伴侶交往不長久,所以不該讓同性結婚,我也看到很多異性伴侶交往不長久,更多異性伴侶離婚,那乾脆也禁止異性結婚好了。

還說,同性結婚之後,如果有小孩,同性間會互相嫉妒搶「媽媽」或「爸爸」的角色,而且無法互補,但異性家庭不是有戀父、戀母的議題嗎?父母之間難道不會對哪個孩子比較偏心,這不也是異性間互相嫉妒?媽媽與爸爸的角色一定就是互補嗎?同性伴侶也常說彼此個性相投或互補呀!那單親家庭不就沒人補?趁機再砍單親家庭一刀?

同性婚姻會造成少子化?現在異性婚姻合法就是少子化了,幹嘛怪給同性婚姻合法?同性婚姻就是要透過正式管道讓同性伴侶也都能適法生子、收養子女不是嗎?這樣反而能減緩少子化的問題,同時又能解決異性戀遺棄子女的問題。

同性婚姻、多元家庭修法是讓性氾濫?目的是雜交?現在看到異性戀有多p、換夫換妻俱樂部,相同邏輯也可以說是讓異性結婚才是雜交的源頭?這純粹性恐慌、污名化的手段吧!

網路上,鼓勵大家反多元家庭法案,說是避免讓「小三合法化」、避免讓「亂倫合法化」、避免讓「多人婚姻合法化」、避免讓「人獸婚姻合法化」,究竟是哪來的幻想?為什麼可以這麼沒有證據地胡亂指控?這些跟目前的法案完全無關不是嗎?

還有,再次強調「治療同性戀」是違反治療倫理,不要再迫害同性伴侶,不要再迫害同志當事人,也不要再迫害助人工作者了!

請從不守護台灣家庭的「守護家庭聯盟」停止亂台!停止這種栽贓嫁禍、移花接木、妖言禍眾的遊戲!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