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五

學童遭控「性騷」 外界質疑太沉重

2011-12-27 20:00 公視晚間新聞

對小孩來說,什麼樣的行為算是性騷擾?其實很難界定;在小學老師眼裡、大部分的肢體碰觸應該都是自以為好玩,把「性騷擾」這樣的字眼用在他們身上似乎太沉重了!不過也有民間團體認為,透過調查程序可以找到孩子偏差行為的根源、提醒他們尊重別人的身體;從這個角度來看,學校進行調查並不是壞事。

小學生之間打打鬧鬧稀鬆平常,有的時候高年級的學童,還會做出自以為好玩的動作。

自己覺得有趣的行為,如果讓別人感覺不舒服,那可就一點都不有趣了,還會被認為是性騷擾,而萬一有人提起申訴,不管學生年紀多小,學校都得按照規定通報,並且啟動性平的調查機制。

有人認為,對性別意識還很薄弱的小學生冠上疑似「性騷擾」並且依法辦理,似乎太過嚴重,建議未來修改性平法時,依年紀做為適用的區隔,但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依法進行調查是好事,因為調查不是為了處理犯罪,而是輔導機制的開始,過程中還可以知道學校的性平教育等環節,出了什麼問題。

馮喬蘭以這次新北市的案子為例說,被指控的男童和同學間有相處問題,也疑似有霸凌現象,只是老師無法有效處理與輔導,當所謂的戳屁股事件發生了,就被放大處理,結果真正的問題反而被忽視了。

(原新聞網址)

性別大補帖:胎兒是男是女的翻譯機

■王晧安

百年有結婚潮,龍年有嬰兒潮。龍年預估新生兒比往年多好幾萬人,在一堆人期待龍子、龍女誕生的同時,剛拿到媽媽手冊的女性們,身邊的關心也變多了。有些關心令人窩心,像是有沒有不舒服、胃口如何、會不會很容易累、上廁所方不方便、飲食習慣有沒有改變,以及提醒生育之後的生活等等。但有的問題讓媽媽們回答得很累,就不見得這麼有趣了。

無論知不知道是男孩或是女孩,遇到的人總愛問:「這一胎是男的還是女的啊?」「你們家有幾個小朋友?是男生還是女生?」但也總愛補上一句:「男生女生一樣好啦!」但心裡真的覺得一樣好嗎?還是只是政治正確地補一句?如果第一胎是男生,就會有人說:「哇,妳之後壓力可以減輕了」,意思就是「妳不用再為了傳宗接代拼男孩了!」第二胎生女兒,就有人說「喔!『多』一個女兒!」、「『剛好』是一個女兒喔!」哪裡多?哪裡剛好了啊?是剛好什麼?

如果第一胎是女生,就會有人說:「那很好啊,這樣姐姐就可以照顧弟弟了!姊姊加弟弟一百分!」也就是還得拼一個男生?而且這個姐姐似乎是生來為了照顧弟弟的?不是能生小朋友就很棒、很好、很幸福了嗎?為何還要加上個「性別」的條件呢?有的人聽到是胎兒是男生,會說「恭禧啊!是男孩子!」聽到胎兒是女生,變成「哦!生女兒很好啊!」那句恭禧怎麼不見了?男孩值得恭禧,女孩就不值得恭禧、不值得期待嗎?那如果生出來是個陰陽人或是跨性別的孩子,也不難理解這些父母為何會不知所措,因為壓根兒不在家長的預期之中?有一個有趣的發現,似乎女性比較會問是男生還是女生,而男性比較不會關心這件事?是女性比較關心孕婦的關係嗎?

我的同事也懷孕了,她與丈夫已育有兩個兒子,她們並無預設第三胎會是男孩還是女孩。很多人到我們辦公室,會問一下是男生還是女生,但對我們這些重視性別平等的人來說,沒差,不是男生、女生都好嗎?那幹嘛還要問懷的是男生還是女生?

同事生第三胎,她感受到似乎在大家的心中,除了「傳宗接代」之外,還背有一種「男女平衡」、「有女有子謂之『好』」的觀念。因為最近被為孩子的性別,被問得有點煩了!知道孩子性別之前,大家還是會說「男生女生都很好」。但丈夫卻說:「第三胎如果是女的很棒,要是男的,也不錯啦!」但如果真的知道是男生怎麼辦?一輩子被爸爸期待只是個「還不錯」的孩子?而不是個「很棒的」孩子?就因為他是男生?

後來知道是男孩了。很多人跟她說:「第3胎還是男的,有點可惜喔?」、「難道妳不會想生個女的嗎?」、「生女孩子比較貼心啦!」、「再拼第4胎,一定會是女的!」這時代生3個小朋友已經很勇敢了啦!還要生第4個喔?第3胎的男孩子有這麼不好嗎?

對我來說,我媽常說我很貼心。對我的同事來說,她丈夫是家中最貼心、孝順的,決定貼不貼心的是教養,而不是性別,可以別再一直問是男孩還是女孩了嗎?光是兩個兒子喜歡玩的就很不一樣了,個性也很不一樣。個別差異的問題還是比性別重要得多,別再問胎兒性別了!能不能別再讓這些對話再代代相傳了呢?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1年12月23日 星期五

性別大補帖:尊重從了解同志處境開始

■王晧安

中台灣同志遊行剛結束,屏東、花蓮同志遊行又開始籌備,台灣同志遊行一個接一個。因為「彩虹天堂」(疾管局委辦的中區同志健康文化中心)被「一中西門町」社區管委會強硬趕出社區,以不歡迎「同性戀俱樂部」強逼搬遷,此次台中遊行同志居住、租屋的自由更獲重視。

各縣市的同志遊行活動,正顯示社會的同志人權意識逐漸覺醒。從真愛聯盟事件之後,我們了解到,不應當只是口口聲聲說尊重,卻不了解同志面臨生活中的哪些問題與不舒服處境。因此,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發起青年關注同志權益的「野蓮花行動」(http://www.facebook.com/wildlotusyouthhttp://npo-136.npo.nat.gov.tw/index.php?aid=410)。

目前發展了3個行動,10月底開始第一個活動「同志百不平」,每日張貼一則「同志不平等的經驗」,邀請大家說出因為性傾向或跨性別而經歷的差別待遇。第二個活動是「行動打不平」,由彰化師大學生提供每日一個改善多元性別或性傾向的具體行動建議。第三個活動是「擊鼓鳴冤」,將同志遭遇的不平等對待送交台灣人權單位與團體參考。

每天張貼、看見不同歧視同志的例子,更能感受到性別、性傾向歧視無所不在。我們有如居住在一個被歧視所染污的土地上,期待透過這一系列活動,希望青年能化為一朵朵蓮花。在普遍對同志不公平的日常生活中,嘗試影響身邊的朋友,讓改變能從自己做起。

像是在11月8日的「同志百不平」中,討論到學校裡也有性別平等教育法保障我們,但是誰會相信呢?辦公室的老師私下對著一個很T樣的老師說三道四,說她一定是同性戀,覺得很噁心。她也是老師啊,連老師都是這樣了,我們同學會好到哪裡去嗎?同學間也常常會講「啊不然你是Gay喔!」,或是用讓人不舒服的口氣說:「你看那個動作超Gay的。」雖然「Gay」原本是「快樂的」意思,結果被他們說出來,一點感覺不到快樂啊!

而11月、12月間,中正大學、東海大學還邀請香港的教授來台宣講「同志不是人權」。口口聲聲把同志等同於動物戀,把同志等同於多重伴侶,把同志等同於破壞一夫一妻體制,把同志等同於愛滋。而學校性平會,對於這些學術活動全無作為!學校為何可不能夠公平傳遞知識,而不是只以異性戀為中心呢?最近更有牧師廣發信件請求各教會緊急代禱:「求主攔阻女同性戀某教授當選一間非常有影響力的大學校長,以免所有中小學校學生被同性戀的靈玷污!」

11月16日的內容提到,軍公教人員之中異性戀可以因為結婚、生子,而拿到結婚與生育補助,而同性伴侶結婚與生子,半毛也拿不到。子女上學了,異性戀家庭的子女可以獲得教育補助,但如果公務員同志的孩子登記在伴侶的名下,半毛補助也沒有。如果換成勞保的遺屬年金,法律上不承認亡者的同性配偶,以及在配偶名下的子女,因此,他們一毛也拿不到。全部都得靠自己、吃自己,那這位同志勞工繳勞保是在幹嘛呢?為什麼同性伴侶還要跟異性戀伴侶繳一樣的錢呢?

社會總有一些人說,同性伴侶如果平權了,會剝奪異性伴侶的資源,請問是誰剝奪了誰的資源?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1年12月15日 星期四

性別大補帖:發生性別事件要通報嗎?

■王晧安

「班上有同學跟我反應,有人開性騷擾的玩笑,我覺得這事情不大,真的要通報嗎?」

「學生摸了另一個學生的下體,他們只是好奇吧,這也要通報嗎?」

「這樣兩小無猜的事,家長說不要通報,不想把事情鬧大!可以不通報嗎?不要這樣小題大作吧!」

很多老師對於「性騷擾」或「性侵害」的責任通報有許多擔心,覺得「通報」是把事情「鬧大」。甚至有老師擔心通報之後,會上新聞?事實上,會登上新聞版面的,反而都是「未依法通報」、「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標準作業程序」的事件!

性別事件的通報有兩種,一個是教育體系的校安通報,一個是社政體系的兒少保護通報。性騷擾與性侵害(妨害性自主)都是24小時內責任通報,只要是教育人員就有通報的責任。通報是「讓上級單位及相關單位知道,我們知道了這件事情,並已開始著手處理」,而不是像「戒嚴時代」給人「密報」,然後彷彿有人來追究責任的感覺。

反過來,沒有「依法通報」才會被追究責任。因為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第36條、第36-1條,規範學校人員「知道」「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在24小時內義務通報的責任,也就是不用經過「調查屬實」,疑似就通報。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也規範教育人員24小時內的通報責任,知道未滿18歲學生遇到這類事件。若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通報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未通報導致再度發生事件,予以解聘或免職;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通報則處新台幣6千至3萬元罰鍰。

看到要罰錢,如果因此再發生相關的事情,可能遭免職或解聘?真的讓人很緊張!其實這個看似嚴格的通報措施,目的在督促教育人員看到性別事情「不要怕事」,要秉著教育的立場好好處理。其實我們有好好依法處理,都不用擔心。通報就只是讓上面的教育單位安心,更是讓其他資源有機會可以結合與引入。

大部分老師遇到性別事件,都是第一次遇到,難免會很緊張,通報之後,比較會有人教我們可以怎麼面對與處理這些性別事件,而不是隨意地照自己的想法與感覺去做,會比較有方向感。當處理時遇到問題,也有上級單位與相關單位,提供諮詢,心中也會踏實得多。

通報之後會發生什麼事呢?通常會問當事人是否需要輔導與諮詢的服務,由輔導老師協同輔導;以及當事人是否需要向校內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起申訴,提起校內的正式救濟程序,如果經過學務處初審,性平會也受理申訴了,就會開始啟動調查,同時進行必要的輔導協助。無論有沒有進入申訴或調查的程序,無論當事人或家長是否再追究這個事件,學校性平會都應當檢視有沒有持續、有效地教育教職員工生,有關這個事件的性別知能與素養,以避免相關事件再發生。

性別事件對老師來說可能是小事,對學生來說可能是大事。兒少通報能引入社政的資源,一起來關心我們正在痛苦與傷害共處的孩子,是否需要更多的資源來幫忙他。同時讓教師不再孤軍無援,讓更多人一起支持我們的孩子。性平校安通報則能使學校教育與輔導資源即時提供資源,還給學生公平正義、友善校園。所以,你覺得,遇到校園性別事件要通報嗎?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1年12月8日 星期四

性別大補帖:穿裙子打高爾夫

■王晧安

這兩年曾雅妮獲得不少關注,成為台灣媒體的運動新寵。為什麼呢?媒體常稱這位世界球后為「妮妮」,1989年出生,曾獲2008年度LPGA最佳新人獎,22歲於2011年登上世界女性高爾夫選手排名第一!也是LPGA史上累積獎金最快達到200萬美元的球員。

常在電視上聽到「LGPA」,一輩子跟高爾夫無緣的我,一直以為LPGA是高爾夫比賽的賽事名稱,到今天才搞清楚,這4個字是「女子職業高爾夫協會」的簡稱。

有Ladies(女士們)的協會,那有沒有gentlemen的協會呢?雖然沒有GPGA,但有PGA,即「職業高爾夫協會」,只是這個協會沒有標示出「主要組成為男性」。美國PGA成立於1916年,LPGA則成立於1950年,整整慢了34年。雖然PGA也有女性會員,但從PGA主要賽事中,主要參與的都是男性。

我會注意到「高爾夫」這個對我來說遙不可及的運動,是因為最近廣告一直狂打「裙襬搖搖」。搞不清楚的我,還想說為什麼打「高爾夫」還要搖裙子裝可愛?上網一查,才發現自己真的是一點欣賞運動的素養都沒有!

「裙襬搖搖」其實是這次台灣國內一支高爾夫球隊的名字,近代高爾夫運動約在17世紀,從蘇格蘭開始發展的,而該國的傳統服飾就是蘇格蘭裙。而這支球隊的男性打高爾夫球時,會讓自己穿上及膝的裙子,來展現運動的力與美,享受其中的樂趣;而女性也能很時尚地穿裙子參與其中。看來妮妮這次又會很難得地穿裙子參賽了!

2011年12月的這場「裙襬搖搖」國際邀請賽,僅限定女子參加,也讓我好奇高爾夫球是什麼樣的運動?男性與女性參與在這項運動其中,有何不同?為何會男女分開競賽呢?台灣的世界球后會不會對台灣的高爾夫球運動產生性別層面的影響呢?

高爾夫球的準確性與穩定性是這項運動的關鍵,因此也被視為「與性別無關」的運動,但網路上對於男女參與高爾夫球運動,最多的討論依然是在「力氣」這件事情上。但近幾十年來,隨著球桿與其他球具的改良,性別間的差距似乎也變小了。

過去瑞典索倫絲坦及韓國魏成美都曾參與過PGA的賽事。因此,也不是所有高爾夫賽事都是男女分開競賽,也有男女配對賽、聯誼賽、混合賽。在高爾夫球史上,2004年3月2日還有來自丹麥40歲的變性人米亞妮(Mianne Bagger)參加LPGA澳洲公開賽。

雖然目前男女職業選手競賽的賽例仍不夠多,無法看出在高爾夫球競賽場上,男性是否真能勝女性一籌。但是從女性職業選手的表現與水準,的確可以了解到這些表現不是大部分男性或業餘男性水準能達到的。但在球場發球區上,仍看得見性別的區隔,但也有人認為這是單純專業與業餘的區隔?只是為了不要使女人發球時,讓男人等太久?

甚至在兒童的高爾夫教學時,有些人主張「男女教法」不同?認為女孩比較細膩、身體協調性好,但力道無法勝過男孩?究竟這是性別社會化的影響?或是教學者將兒童打球的表現作性別化的解釋?

至少,在這一年內,在妮妮的影響下,台灣以往學高爾夫的男孩較多,而現在已進入黃金交叉,變成學高爾夫的女孩較多,「Gentlemen Only, Ladies Forbidden(男人專用,女性止步)」的高爾夫(GOLF)笑話總算不攻自破。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1年12月1日 星期四

性別大補帖:我/我們在創作裡面:漫談女性主義美學

■王晧安

女性主義美學是什麼?有什麼樣的特色與精神?為何關注非主流性別的創作者?女性主義藝術創作的選材真有不同嗎?創作成果又給人何種不同感受?

女性主義美學看待「美」,對於「美」的欣賞、創作、審視,以顛覆傳統美學觀點為起點,提供另類視角。其核心精神在看待藝術、自然、生命是平等的,對抗邊緣化、對抗條件限制的過程,企圖創造作品、作者、環境互為主體的動態關係。這樣的另類觀點,正挑戰單一、二元的美學標準與訓練,省思是否能有多元的審美視角,發展美學的另類邏輯與新思惟方式,使得藝術展現得以成為思想的再現,而不是呈現「女人」或是陰柔特質。

歷史上有女性藝術家,只是不一定被看見、不一定獲得承認、不一定獲得重視。簡單地說,在傳統的美學標準下,埋沒太多的女性藝術家。過去女性創作者較無機會受到美學教育,因此也更難進入以男性為主導的藝術領域。我們需要認識更多的女性藝術家,重新評價以及重視這些女性創作者。

女性主義藝術題材的選擇上,讓女性從被凝視與觀看的客體,成為創作的主體,也不再只是滿足異性戀男性的慾望。更讓非主流的性別創作者,透過藝術創作的過程,連結自己的肉體、情感、感官重新與世界連結。從個人的經驗關注社會,從社會公共事件連結個人,挑戰單一核心的權力主宰,挑戰文化長期禁錮的性別框架。

女性主義美學不只是關注女性,更嘗試以新的方式來進行藝術創作,更肯定不同的藝術形式。例如除了傳統藝術領域認可的繪畫、雕塑、戲劇之外,過去許多手工藝、針織等裝飾性作品往往被忽略。尤其以女性為主創作產物,常不為人認同其藝術價值。

有些女性主義藝術創作,傳達的不再只是視覺享受,不只是畫面與意境的再現,不只是立即性的表達與感受,而是更深刻的、動態的深處經驗。讓人從觀看的過程中讓觀看者融入作品中的創傷、壓迫,戲謔、詼諧與矛盾。讓作品自己可以說話,讓作品中的主角可以有聲音,讓人有豐富的想像,而不再是單純地被觀看與凝視,而是人與人之間的關懷與溝通,是不同生命之間的相互同理。

從整理這些女性主義美學資料的過程,我認為女性主義作品更重視「個人內心世界」的坦露,是一種「更誠實」、「挑戰文化」的創作歷程。我認為這些感受來自非主流的性別主體,不時被提醒性別歧視與性別差別待遇,這是用「美」的語言在與這個世界爭論,同時打開更多的秘密,讓觀看藝術創者,更有參與涉入的機會,有更開放讓觀看者感受與思考同理的機會。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1年11月24日 星期四

性別大補帖:更具性別視野的社會科教學

■王晧安

性別融入社會科教學?那不是公民科要做的事嗎?歷史、地理也可以融入性別嗎?歷史不就是「his-tory」嗎?既然缺乏「女性」的文史記載,那怎麼談歷史的融入教學?我們不是使用相同的空間、相同的交通,生存在相同經濟活動的社會中,地理學真的會因為性別而有所不同?以下就我在性別領域的學習經驗中,嘗試拋磚引玉。

在公民科的教學中,無處不是性別融入的章節,首先要避免僅在單一章節談「性別」,例如談性別與公民參與、家庭暴力、媒體識讀時才談性別。因為性別無所不在,不妨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婦女權益促進基金會每年公佈的性別統計。無論是婦女勞動參與、情感勞動、家務勞動等都是重要議題,其他還有法律如何影響性別關係、性別觀點如何影響法律的制定與修改、公共參與領域的性別關係、女性與同志參政、習俗與文化如何污名、歧視、忽視女性與同志,更不能忽略族群中差異多元的性別觀點。

在地理科性別融入上,台灣有徐苔玲、王志弘翻譯《性別、認同與地方──女性主義地理學概說》、畢恆達老師著作的《空間就是性別》、《空間就是權力》,都是地理領域性別著述的經驗。這幾本書比較有系統地提供性別融入的視野野,像是可以嘗試結合身體、空間、交通、移動、家庭與工作等議題進行教學。例如以礦業為主要經濟活動的性別分工、性別配置、性別成就會有什麼不同?住商混合的地區、農村、漁村、高級住宅區、郊區的女性及學生交通與生活方式有哪些不同?又有哪些共同之處?女性與男性在不同水文及經濟活動條件下,其因性別文化而影響的經驗中,所關注的環境、土地、植物觀點有何不同?全世界有哪些地區是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哪些地區有同志的政治領導人?哪些地區仍然視同性性交為違法?異性戀空間如何影響同志的生活?

歷史科的融入,也許能與學生一起看見女性、男性、多元性別的社會地位轉變,看見戀愛與愛情價值觀的轉變,發現民主運動、社會運動如何重塑性別關係,理解消除性別歧視與偏見的過程,感受台灣新住民加入現今社會的文化現象,與學生一起追求更平權、公義的性別關係。像是可嘗試結合女性影展、紀錄片,邀請婦女或多元性別的民間團體來協同教學,來補足主流歷史教學缺乏女性與多元性別視野的部分。在教台灣史時,可以結合《女人屐痕》及《女人屐痕2》兩本書,讓同學們了解台灣女性文化地標,看見不同地方、不同領域女性如何努力與傑出的故事。可以在教科技史時,結合《追夢,我的世界宇宙大》、《台灣女科技人》電子報的故事,提供女性參與科學的故事,提供同學歷史微觀與鉅觀交錯的視野。在同志議題上,則可運用《揚起彩虹旗》中的例子,看見台灣各領域同志議題的發展。

我相信真正教授各科的基層老師們,在「多元性別視框」下,更能夠用豐富的角度,在每一堂課中融入性別教學,而不限於特定章節與內容。希望老師們能發揮自己的想像力,讓社會科教學更有性別的味道,也讓學生在社會科的學習過程中,連結社會,照見自己,而能期待一個性別友善的未來社會。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1年11月17日 星期四

性別大補帖:更感人的社會科性別融入教學

■王晧安

作為有女性主義關懷的社會科教師真的會不同嗎?

大致上,女性主義教師會更重視良性積極的師生互動教學,更重視與學生生活與連結,嘗試看見學生主體間的多元、差異,能夠創造課堂中的社會參與、行動與改變。

最容易讓人感到乏味的社會科教學,不外乎生硬地傳遞課本上的重點與文字。作為教師,因為經驗的累積,對教學內容的深刻體會,通常能理解這些課本內容的意義、提供豐富視野與資訊的功能;但學生卻不覺得如此,反而覺得這些教科書「很無聊」、「不有趣」、「與生活脫節」。因此,教師在引起動機時,不應當只是說說笑話,讓學生保持好精神,更重要的是傳達該篇章段落,能夠如何與現今現實生活作連結。才不會落得僅有教科書逐字內容的傳授,而能重視其意義、重點與精神的現代、此時此地的生活反省。

讓學生聽到這些社會知識,如何在我們的家庭、社區與社會作對照、運用,甚至能呈現在地的聲音、回應與比較。也就是女性主義式的社會科教學,更重視在地聲音、在地回應,甚至更重視個別家庭與社區的日常經驗,而不是與生活脫節的教學過程。

多多使用「對話」、「討論」的互動方式,取代「單向授課」、「師講生聽」的教學模式,讓學生有更多發言、思考及激盪的機會,老師扮演引導、協助學生發展與成長的角色。這樣會使學生更有成就感,也會相信自己能思考、會思考而願意思考,培養學生成為獨立思考與感受的主體。老師在互動過程中,也會常有收穫、新發現、新體會,同時也在教學過程中與學生共同學習、成長,而能延續教學的熱情。無論是因為經濟、社會地位、性別、性傾向、族群、國籍、文化、身心條件等因素而造成的差異,讓學生差異、多元的經驗有機會能表達出來,讓學生感受到自己或自己的家庭,在學校中是有「存在感」的,而不是被邊緣化、被忽視,甚至感到「次要、次級、次等」,或「不重要、不值得提、不值得談」的。

我認為,一個女性主義教師的聆聽學生,能從學生所處的「小社會」出發,才能更貼近學生的生命,才是真正發揮女性主義教育的「關懷」精神。例如,在課堂上提及父系或父權社會,如何伴隨著以男性中心的社會支配與控制時,也應當提及臺灣不同族群中,母系社會及家系社會又如何看待性別關係,其中又帶來哪些省思。

女性主義式的社會科融入教學,更重視社會參與、行動與改變。不斷反省、挑戰與批判,有轉換想法與認知的功能,並不代表行動與實踐能隨之轉變。因此,社會科的教學活動,應盡可能提高讓學生能參與、發展行動與嘗試改變的教學設計。行動實踐過程中的參與感及成就感,更能促進社會不斷的改變,不會讓教學與性別正義的精神永遠只停留在教室裡,不再是紙上談兵。

一個能運用女性主義式教學的社會科教師,相較於其他科別,有更多社會參與式教學設計的機會,更有機會讓學生從自己的聲音、彼此的對話,以及集體行動中獲得感動的可能。嘗試做一個能感動人的女性主義教師吧!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1年11月13日 星期日

同志百不平-發出您的不平之鳴

同志百不平


建國百年,野蓮花青年行動徵求「同志一百個不平等的經驗」

我們將每日在網路上,提出一項同志未獲得的平等權益,
同時也請大家說出因為性傾向或跨性別而經歷的差別待遇!

不管我是不是同志,都可以說出在社會上、職場上、校園中,
同志因為性別、性傾向遭受哪些不平等的對待!

我們不要假惺惺的異性戀人權婚禮,也不能只有人權口號,
我們要國家聽見臺灣同志人權該被好好保障的聲音!
要通過人權基本法,支持性傾向平等的全面保障!

我們將在1210日國際人權日,將這些同志在各方面遭受的不平等對待,
送交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以及提供國內相關人權團體參考。

請大家持續轉貼出去、補充未獲得的平等權益、說出朋友們未獲公平對待的故事,喚起更多對同志權益的關注。


請上野蓮花青年關注同志權益行動Facebook專頁,
發出您的不平之鳴。



1030
在台灣,同志沒有合法結婚的權利。

我們不能在公開的喜宴中受到大家的祝福與慶祝,也無法宴客,讓所有人一同分享喜悅。

而這些都是異性戀婚姻中,再平常不過了的事情,但同志卻必須更加努力地來爭取大眾和法律認可,

對於一樣都是有繳納稅務有盡國民義務的公民來說,這樣公平嗎?

1101

身為同志,我和我的伴侶不敢在公開場合親吻或動作親密,怕會遭受到異樣的眼光,這是身為異性戀也會遇到的困境嗎?

1102

身為同志,我不敢公開談論我的伴侶,怕會有出櫃的壓力,但異性戀伴侶卻能自在的談論自己的另一半,訴說生活上的瑣事或是相處時所遇到的問題,這樣是不是太公平呢?

1103
是啊~總有人說,你們已經很自由了!同性伴侶現在社會不也已經很接納了嗎?

但我們現在依然仍有人不敢手牽手,不是因為怕別人知道我們在一起,而是因為我們是同性,我們相愛……更不敢把愛人的相片當成手機或是電腦的桌面當底圖。

你呢?有跟我相同的經驗嗎?

1104
在台灣,多元性別平等真的已經實質平等了嗎?性別教育做得夠多了嗎?
那為什麼,不論在電視上或是生活周遭中,總還是看得到,拿不符社會傳統期待的性別特質當玩笑的言語或行為存在?(EX:演戲時,刻意找生理男性扮演陰柔特質的男性,當作笑點、丑角。)

PS:符合社會傳統的性別特質:男性陽剛,女性陰柔。

1105
在台灣,同志沒有合法結婚的權利。

但隨著適婚年齡越來越近,紅色炸彈一個一個的朝著荷包襲來,
包紅包文化一向是華人社會中,是祝福也是顯示禮尚往來的一大傳統,

但對沒有合法結婚權的同志來說,卻是一個有去無回的禮教。

這樣對同志公平嗎?

1106

身為同志,我可能會遭受他人言語或言詞的傷害,無論那樣的傷害是有心或者是無意的,如果我是異性戀,大多人都會認同我是「正常的」。

難道,同志真的有如此的「不正常」嗎?

1107
這天我與同性伴侶去醫院看診,護士對著我說:請問你是病人嗎?下一個病人不要進來,但卻看到其他異性戀伴侶,有人陪同,卻不會有相同的質疑與對待。
還有一次,一樣和他去看病,醫生問我和他是什麼關係,我也很想說是他的伴侶,但兩人互看了一下,還是只說是朋友、是同科系的朋友,其實我們也很想直接說我們就是一對的,但,還是不想被問有的沒有的,或因為性傾向而有無畏的被歧視的情形…。

1108
你們總是說,性別已經很平等了,學校裡也有性別平等教育法保障我們,但是誰會相信呢?
學校辦公室裡的老師一樣私下對著一個很T樣的老師說三道四,說她一定是同性戀,覺得很噁心,她也是老師啊,連老師都是這樣了,我們同學會好到哪裡去嗎?
同學間也常常會講「啊不然你是Gay!」或是用讓人不舒服的口氣說:「你看那個動作超Gay的」。雖然「Gay」原本是「快樂的」意思,結果被他們說出來,一點感覺不到快樂啊!

1109
臺灣的大學校園中,現在有中正大學、東海大學,邀請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副教授的關啟文,到各大學宣講「同志不是人權」,口口聲聲把同志等同於動物戀,把同志等同於多重伴侶,把同志等同於破壞一夫一妻體制,把同志等同於愛滋,說同性戀已經有很多自由了,不用性傾向平等的立法。那臺灣宗教也很自由,那又為何需要有法律與制度來保護信仰宗教的自由呢?
而學校就算有了性平會,對於這些活動,也都無所作為!
同志學生在學校參與學術活動,教學活動,難以感到「學校/老師是對同志友善」,同志學生的受教權誰來保護呢?
為何同志學生只能在所有的教學內容,不斷看見不同異性交友、婚姻的圖像與論述,甚至要傳遞這樣的知識,同志學生的生活、戀愛與未來的家庭想像呢?學校為何可以不平等地傳遞以異性戀為中心的知識呢?


請大家持續轉貼出去、補充未獲得的平等權益、說出朋友們未獲公平對待的故事,喚起更多對同志權益的關注。

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

性別大補帖:愛在萌芽時

■王晧安

親愛的小文:

你說,你發現這個學期,好像喜歡上一個一年級的學妹了?第一次有這樣喜歡上一個人的感覺?你想知道接下來怎麼做才不會嚇跑她,想知道怎樣才能跟她能繼續發展。

首先,我要恭禧你!有喜歡的對象,這是一種幸福!第一次這樣子喜歡人,真的很令人害羞、欣喜,但又有那麼一點不知所措。

我覺得你很棒的地方,就是知道「吃緊弄破碗(台語,欲速則不達)」的道理。的確有很多年輕人,在追求的時候,不小心把對方嚇跑了。像是前陣子,有一個同學因為喜歡上對方,就常常到教室門口等人,但郎有意,而娘無情,反而變成性騷擾。的確想要開始一段新戀情之前,還是謹慎一點好。

當然,你一定也聽過有人跟喜歡的人搭訕,一下子就在一起了,我認為這也是可能的,這是可遇不可求不是嗎?但有更多的例子告訴我,在一起快,分手也快?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總是在交往之後,才發現彼此是多麼地不同,與自己原本對伴侶的期待是有落差的。

因此,你現在有哪裡能與她接觸的機會呢?她認識你了嗎?還是依然只是在遠方默默看她?如果有一天是你被人默默看著,會是什麼感覺?外人也許看來很浪漫,但自己可能覺得對方很花痴,或是很像奇怪的跟蹤者?不如從你們共同的朋友開始,了解她喜歡些什麼?興趣是什麼?社團是什麼?製造接觸的機會,才能夠近水樓臺先得月,不是嗎?

人們也常說,日久見人心,一方面更進一步了解對方,這也是很重要的!因為我們在跟一個人交往前,難免對對方有一些不切實際的想像,或是把自己想要的樣子放在對方身上;或是表面所見,與真正認識時,會發現原來對方是另一種個性的人?另一方面,也讓對方好好認識自己,終究交往一段時間後,總不會希望是「我愛對方、了解對方,對方卻一點也不了解我,也不愛我」吧!找一個自己愛的人,但也別忘了,找一個願意愛我的人。

也許,聊聊彼此的家庭;也許,聊聊彼此的感情經驗;也許,聊聊彼此對理想情人的想像;也許,聊聊彼此的朋友;也許,聊聊對未來家庭的想像,對未來生活、職涯的想像。如此一來,互相製造了解彼此價值觀,也製造對話的機會,要踩煞車也早點踩,不要後來難分難捨時辛苦。也能在這個過程中,學習到有時候為了彼此,可能會如何犧牲自己的原本認為重要的事。

有的人會說,我這樣的想法真是太不浪漫了!是啊!真的談過戀愛的人,都知道,浪漫常常是第一段戀愛特別浪漫,第一週戀愛特別浪漫,不是嗎?後來呢?與其「愛到才慘死」,不如剛開始就交流彼此的想法、生命、感受,讓彼此的「愛」更有交流,而不是被我們的情緒、感受所左右。

長期下來,讓彼此保有彼此的主體,尊重彼此的價值,而願意彼此支持、扶持,這樣的伴侶關係不是更令人珍惜、更像「愛」的表現嗎?

勇敢追愛,我不祝福你一帆風順,因為這樣的愛情幾乎不存在。最後,祝你幸福。無論一個人,或是兩個人,都要讓自己幸福地過下去囉!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1年11月6日 星期日

性別大補帖:好性會 性別少年

性別大補帖:好性會 性別少年

2007-8-08 22:17【台灣立報】作者:小龍女



■小龍女

很難想像有一群台灣的青少年打工兼家教養社團,就是希望「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tas.bravo.org.tw),簡稱好性會,在今年8月可以立案成功。

2002年還是建國中學學生的圍圍想與其他同學成立性別成長社團,瞭解關於性的議題、戀愛的議題,高中生想知道的議題。但是學校覺得他們的年紀太小不能研究性別,卻可以研究天文物理,成立過程有不舒服的對待。但他們不因此而氣餒,請講師上課,自己準備課程並出版刊物。

後來,他們與其他高中的同學,成立台北地區跨校性社團,連結對於性別議題有興趣的高中生。他們自己準備課程,自己上課。因為不是學校社團,沒有教室可以借,聚會有時在兩廳院空地、同學家,甚至是捷運站,也沒人知道他們是誰。

圍圍說他們真是苦命的青少年,後來他就讀彰化師大,走出台北,試圖運用網路串連各地區高中生,訴求青少年關心性別議題,青少年是有能力去做很多事情。他們在彰化開設關於同志教育課程,網羅中部地區的大學生,有知識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幫助自己與別人成長。過程中也受到性別人權協會、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建中輔導室老師,彰師大教授的關切,不會因為他們年紀小,覺得不應該搞社運,反而更支持他們。例如他們在彰師大要成立性別社團,就有教授在校務會議支持成立。

後來因為活動規模擴大,需要一個組織、編制,穩定制度,有專人專職來負責,也利於申請經費,於是決定成立立案組織,但是團體立案需要年滿20歲30人以上連署,才能成立。雖然有人覺得可以找支持的家長老師來成立就好了,但如果真的成立那決不是他們成立的社團,於是唯一的辦法就是等到20歲再成立。

2005年底他們就開始在進行立案過程,嘗試學習當個社會人,給自己機會磨練,不過後來有點想放棄,因為過程實在太繁複,經費與空間是最大的困難,感覺像是在開公司,並不只是對性別議題有興趣而已。直到2006年暑假辦第一次性別領袖營,促使他們把好性會留下來,感覺有歷史使命,如果今天不做,未來青少年還是很辛苦。

圍圍說之所以選擇彰化是因為地理位置居中,可運用彰師大資源,而中部非常缺乏性別教育的資源,沒有專門團體在做這些事。一開始串連中部幾所高中與大專院校,好性會要做的是全國青少年與性別議題的平台,在中部辦活動使南北平衡。

辦活動自然會吸引一些有興趣的學生或義工,有會員就有資源。剛開始有人會覺得,大家同樣的年紀,為何他/她可以講課?因此會被激發,以青少年的觀點來做關心的議題。好性會就是要扮演一個讓青少年團體可以好好發展的角色。現在高中大學社團都萎縮,學生都不參與社團,但社團卻是我們學習人際關係應對進退的機會。

好性會活動最大的特色是具有創意設計,例如「找一個很有家人感覺的成員,分享自己的性別、在家庭中最有印象的經驗或感受」,因為青少年很難一下子就服膺權威,而是把問題拋出來討論,因此有一半時間是Q&A。

團體需要的是感情凝聚力,有人因參與而下來繼續奮鬥,有人失戀還是有朋友陪,身體不好有人關心。就像好性會的吉祥物「小強」,俗稱蟑螂,象徵青少年性別弱勢的邊緣地位,不被社會重視,但生命力旺盛,在這個時代殺出重圍,展現青少年多元的性別文化。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189&mid=51

2011年11月3日 星期四

性別大補帖:我為性別忙,不要性別盲

■王振圍

有時候我會想,學「性別」是為了什麼?為何性別會吸引我?為何要持續投入性別的領域?為什麼會為了「性別」四處奔波?

記得最早的時候,是因為想了解「親密關係」。那時候的我,用語當然不會這麼文言,而會說怎麼約人?怎麼釣人?怎樣才能愛得比較開心?怎樣可以交往不分手?怎麼交往不會失去自我?怎麼交往不會太黏?怎樣對方才不會拒絕我?怎麼總覺得和他/她在一起壓力很大?

一路看書,一路聽不同性別經驗、聽朋友的家庭故事,我才逐漸明瞭:原來愛情這件事,戀愛容易交往難!結婚相處難上難!才開始感受到俗諺「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的箇中滋味。性別還真能用在自己的身上!我發現這一本本家庭經的背後,有著一環小小的性別關係,是爸爸與媽媽的性別關係,是上一代長輩與家長的性別關係,是家長與我們的性別關係,還有姐妹手足之間的性別關係。家中每一個成員間,是否可能因為「性別」而獲得不同的對待?可能因為「性別」而有不平衡的資源?或是無關性別?思考的同時,性別似乎開始能運用在自己的家庭之中。

看看自己的家,看看別人的家,不同家有不同的性別關係,開始覺得:「啊呀!這部分我家比較性別平等呢!」有時候又發現:「看來我們家離性別平等還有一點進步空間啊!」

在傾聽與了解的過程,不禁覺察到社會文化性別文化好像也影響著妳我的家庭,一切好像不是家庭問題這麼單純,尤其是談到學校、職場、習俗裡的性別文化,為什麼女老師比較多,但擔任行政主管的男老師較多?為何爭取哺乳室會被質疑?為何請育嬰假會有主管反對,或用任何理由想資遣員工?為何請育嬰假的總是媽媽而不是爸爸?為什麼大家會這麼害怕女主管?女主管真有這麼可怕嗎?

原來有一個社會文化建構的性別關係在影響著我們!這套性別關係不只關乎因生理而區分出來的男性、女性,更藏有一套隱微的「二性規則」:天生生下來就是陰陽人而不敢現身;陽剛的女生比較容易被接納,陰柔的國中男生則被霸凌,因無人能夠傾聽、理解而自殺;凡是不合主流「二性規則」的人,常被稱為同性戀,且不知不覺將同性伴侶邊緣化。

政府更排除單身家庭、同性伴侶家庭,讓他們要繳更高的稅賦、健保費用,卻不能使用政府的青年安心成家優惠貸款;他們所生的新生兒,也未能獲得補助,因為生母沒有結婚!不公平、不合理的「二性規則」,造成的性別歧視不再只是倫理、文化而已,甚至被設計成不公義的社會制度。

我逐漸了解,我為什麼會一直想學習性別課程、推廣性別概念了!因為學性別,可以用在自己身上,而推廣性別概念則能讓更多的人,從學習的過程中獲益!讓大家的問題都能獲得更好的處理。我逐漸了解,學性別知識的目的,就是要把有用、實用的性別概念傳出去,而不是自己藏起來,何況推廣的過程更能讓我們不忘所學。正因為,這些性別概念教導我們的方法與道理,既然需要透過發現、理解、傳出的過程,不可否認的,這些重要的性別概念、道理也會被遺忘、佚失、失傳,所以我們要不斷地流傳這些性別概念,才是真正讓性別方法永流傳的不二途徑!

(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創辦人、前秘書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所碩士)

2011年11月2日 星期三

師生戀禁不禁 專家:沒必要

師生戀禁不禁 專家:沒必要

2011-11-01 22:46 【台灣立報】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


教育部日前公布,將要求各級學校修訂聘約,禁止師生戀;如果違反,教師最重將會遭到解聘或停職處分。不過,專家卻表示,師生戀如涉性侵、性騷擾、違反專業倫理等情況,早已經有相關法令,沒有必要另外禁止。

違反倫理已有罰則

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長卓耕宇表示,師生戀所衍生出的性侵、性騷擾、違反教師專業倫理等情況,已有性別教育平等法、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防治準則可處理相關情況,教育部根本不需另外要求各級學校訂定相關罰則。

卓耕宇還說,師生戀是否會產生問題,端看師生戀背後的權力關係,而不是單以老師與學生的身分進行規範,如此有簡化問題之嫌。

師生戀面臨複雜狀況

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創辦人、教師王振圍則認為,一般人對於師生戀往往有美好浪漫的想像,但在教育現場中,師生戀卻有多種複雜的情況。

一種是老師藉由權力性侵或性騷擾學生,等東窗事發之後,老師卻藉口是師生戀;另外,在大專院校中,常見老師與學生談戀愛,但等到分手時學生反控老師性侵,或是老師藉由當掉學生進行報復。即使成年學生與老師師生戀沒有出事,但同學也會認為老師偏袒與其相戀的同學,造成整個班級學習意願低落。

還有一種情況是,老師與學生分手後,老師沒有心情或不願上課,導致整班學生受教權遭到侵害。

王振圍表示,教育部的規定應該是針對直接有教學關係的師生,而沒有教學關係的師生應不在此限。例如A校老師與B校學生談戀愛,應不在教育部的規範範圍之內。

卓耕宇指出,早期有不少師生戀的佳話,如趙寧、苦苓等人都是娶學生為妻。

不過卓耕宇提醒,這極有可能是媒體將少數正面案例包裝過後的結果,負面例子卻少有人重提,例如20年前師大曾有教師性侵學生,並要求與學生交往,最後該位學生卻被教師的元配控告妨礙家庭,雖然這個案件已經過去20年,但是受害人到現在仍然有強烈的心理陰影。

師生戀關係難認定

王振圍分析,即使在教育現場中,師生戀的結局多半是兩敗俱傷,但由於性平法以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防治準則已有相關規定,仍不應該特別針對師生戀擬定罰則。重要的是,在處理相關事件時,教育部是否了解事件本身的權力脈絡。

如果教育部針對師生戀明訂罰則,立刻就會產生認定上的問題。王振圍舉例,如果大學老師與大學生在學期中有師生戀,但卻等學期結束,兩人已無師生關係之後才公布關係,如此根本很難認定師生戀成立的時間點。王振圍表示,如果教育部擔心教師應師生戀違反評量等專業倫理,由於早有相關罰則,不需另外要求各校明訂罰則。

恐侵害教師私領域

王振圍指出,由於一般學生不會詳細了解相關法令,但老師卻有許多機會接受校方在法令規定方面的宣導,教育部的禁止師生戀政策,多少有保護老師的功效,老師在面對感情關係時會更為審慎。不過,教師了解在感情關係中,教師與學生的權力落差,比規定罰則更為重要。卓耕宇指出,師生戀衍生的問題相當複雜,不應以單一師生身分原則認定是否處罰,同時教育部直接要求學校在聘書中規定罰則,也有介入教師私領域的嫌疑。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2267

2011年10月27日 星期四

性別大補帖:看見不同的賽德克巴萊

■王振圍

昨天中午到電影院,排了很長的隊,才買到《賽德克巴萊》下集晚場電影票。電影成功地拍攝出「族群與文化認同」的議題,尤其是在夫妻、親子、手足在死亡威脅前的脆弱與無奈。這是一場完全沒有女性聲音的戰役,莫那魯道等男人秘密決定向日人出草,為的是族群的尊嚴,但卻不能告訴女性們。在無與女性討論的情況下,默默地聯結各部落進行行動。直到出草的日子到來,男性的決定,留下錯愕的女性,要女性守住家中的火,帶著家裡的孩子。

但出草的行動,不只是震驚日人,同時也驚嚇到所有在運動場、市集街道的女性,不只是造成日人的傷害,同時也傷害所有女性的心靈。這傷害的造成,不僅因為突然地面對大屠殺,更是因為女性完全沒有機會加入決策的機會,完全沒有聲音地被迫接受。

電影外的我,感受著電影中徐若瑄扮演的角色,看著身邊一個個日人姐妹一一倒地,那是何其痛苦的感覺?槍彈在身邊穿過,而自己的倖存竟是因為我有正確的血統?電影中描繪那個時代的女性無聲、失聲,導演雖然運用多位知名影星,卻只讓她們扮演無聲的女性,也讓賽德克的婦女在電影中成為配角中的配角。

男人得透過出草、打獵成為勇者,電影中卻未能花一點點力氣,讓我們理解何種條件的女性有資格紋面,讓她們在過彩虹橋時,成為被祖靈認可與辨識的人。當時女性紋面,意味著其擁有紡織的高超技巧,紋面的女性更成為大眾爭相結婚的對象,但這也限制女性的發展。那些不擅長、不樂意紡織的女性又該怎麼辦呢?那男性能不能透過高超的紡織技術,成為祖靈能辨識的人,而不一定要透過出草?

女性們為了留存糧食,而先自殺,讓男性有戰力繼續打鬥,似乎這些犧牲的女性也是某種程度戰爭下的勇者;但這樣的勇者,是否受今日的電影人所肯認?另一方面我在也思考,如果女性都自殺了,又有誰來為這些打仗的男性,來縫製那美麗的衣裳?或是,是不是讓女性們也有戰鬥的能力,就不用再選擇自殺一途,而有機會共享戰勝的果實?

莫那魯道害怕婦女與孩子們,沒有透過自殺、回到祖靈的勇氣,要女性擦乾淨了臉,然後把女性給殺掉。卻不問問這些女性與孩子,有沒有活下去的勇氣?難不成莫那魯道與這些妻子與孩子不共戴天的仇恨?更不關注這些女性是否存在不在乎被日人統治過程中,保留族群文化命脈的勇氣;滅族真的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嗎?為何要用生命來換取他們的壯烈?

電影最後的彩虹橋,看見不同部落的賽德克一起向前,彷彿化解了仇恨;但怎麼沒有看到正在釀酒或是釀好酒的女性在彩虹橋上?是她們被祖靈遺忘?或是被魏德聖所遺忘?

看上下兩集電影,我感受到許多仇恨與悲傷,卻無法感受到當今我接觸原住民樂天的情感與生活態度,終究電影《賽德克巴萊》似乎仍以漢人、日人記錄歷史的角度,假似客觀地呈現這段故事。這樣電影陳述,不但無法多面向的呈現漢、原、日等族群的感受,反而拍出的是不有趣,也缺乏「原住民味道」的原住民電影。

期待魏德聖團隊好好整理一下當時的賽德克女性故事與影像,也出版一本《女性.巴萊》。

(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創辦人、前秘書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所碩士)

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

同志百不平:野蓮花青年關注同志權益行動



野蓮花青年關注同志權益行動



年級生陪伴同志街頭年,遊行人數從逾千人到三萬人,同志實質權益究竟多了什麼?


臺灣號稱亞洲對同志最友善的國家,卻沒有同志婚姻合法化?臺灣下一步怎麼做,全世界都在看!


尼泊爾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婚姻合法的國家,臺灣打算成為第幾個?


紐約幾年前通過公民結合法,但直至今年紐約市長依然呼籲給予同志真正的平等選擇!通過了同志婚姻合法化!


就算有了伴侶法,沒有婚姻平權就是假平等!




當異性戀大學生談戀愛的時候,未來所有的婚姻權益等在等著你們!

但你的同志同學們,卻只能望著不知何時才能異性戀手上,獲得平等權益的施恩?

難道要繼續再等待年?臺灣社會的未來長怎樣,由我們青年來決定!


希望青年能化為一朵能清淨土質的蓮花,

在對同志普遍不友善的環境中,開拓一小片同志友善的淨土。

 






 

活動:同志百不平


野蓮花行動宣布停止攻佔凱道,全面轉攻臺灣青年的心。


建國百年,野蓮花青年行動徵求「同志一百個不平等的經驗」。


我們將每日在網路上,提出一項同志未獲得的平等權益,

同時也請大家說出因為性傾向或跨性別而經歷的差別待遇!


不管我是不是同志,都可以說出在社會上、職場上、校園中,

同志因為性別、性傾向遭受哪些不平等的對待!


我們不要假惺惺的異性戀人權婚禮,也不要人權口號,

我們要國家聽見臺灣同志人權該被好好保障的聲音!


我們將在1210日國際人權日,將這些同志在各方面遭受的不平等對待,

送交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以及提供國內相關人權團體參考。

 


請大家持續轉貼出去、補充未獲得的平等權益、說出朋友們未獲公平對待的故事,

喚起更多對同志權益的關注。




請上野蓮花青年關注同志權益行動Facebook專頁

發出您的不平之鳴。


 




 

 

野蓮花行動目的:


喚起臺灣青年重視同志權益。

提高臺灣社會對「人權基本法」的關注。

提高臺灣社會對「同志婚姻平權」的關注。

 



肯定同志、肯定同運

持伴侶修法、支持人權保障

彰顯遊行訴求、彰顯同志權益

 



野蓮花的支持行動:


支持同志大遊行,讓直同志、跨性別、同志有機會上街表達對同志的支持。


支持臺灣同志遊行聯盟遊行主題與所有行動。


支持亞洲同志透過同志大遊行的過程中自我肯定。


支持台灣伴侶權益促進聯盟繼續修法與促進伴侶權益。


支持通過人權基本法,保障不只是同性伴侶權益,更進一步追求性傾向的全面平權,而不是只有伴侶權益上的平權,更追求臺灣各種人權的提昇,不只是同志人權的提昇。


支持遊行主題被突顯、被看見,支持同志權益的需求被彰顯,而不是被消費。

 







野蓮花的提醒:

伴侶法通過之後,明天會更好?--我們不能只有伴侶法



一、伴侶法不等於婚姻平權:


伴侶法是提供臺灣人婚姻之外的新選擇,民法真正修正通過之前,不代表真的會讓同性伴侶能獲得平等的伴侶權。在反對團體的阻隢下,有可能異性才能組伴侶,而同性間不能組伴侶?


二、伴侶法通過之後,不代表同性伴侶可以結婚:


我們真的每個人都有辦法跟家人說明,什麼叫「組伴侶」或是「共組家庭」嗎?難道要同志伴侶辦喜宴的時候,跟大家宣稱「我們要結婚」嗎?還是「我們要成為伴侶」?「伴侶結合」該有喜宴嗎?伴侶喜宴能不能收紅包?該不該有雙方長輩出席?同志處境就會因此改善嗎?

 







抗議政府性別盲,同志權益等你幫 


每年同志遊行的訴求要被看見,但隊伍內的訴求依然多又多,各團體從未乖乖只符合遊行聯盟的訴求,這顯示同志社群各方面的權益都未獲得重視與保障。


體制內的修法與體制外的運動都要同時進行,目前僅有家暴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保障性傾向平權,連在社會上受性騷擾都尚未能獲得保障。同志獲得權益少又少,面對歧視多又多?


籲請中華民國(臺灣)政府重視同志權益,全面交還同志平等權益。

 




臺灣同志遊行歷年來訴求包括:


2003:「看見同性戀」

2004:「喚起公民意識:異議公民彩虹城市花樣主體同治國家」

2005:「同心協力101:共同打造沒有言論壓迫、更多元、平等、無歧視的生存環境」

2006:「一同去家遊:爭取同志伴侶權益的合法化,讓每個同志都能擁有組織家庭的自由選擇權利;讓同志的父母及親人能對同志有更深的了解,並進而支持同志!」

2007:「彩虹有夠力:1、反歧視、要平權,同志公民不容忽視。2、展現多元,創意無限,同志最美麗。3、超越藍綠,關鍵少數,彩虹有夠力。」

2008:「展現多樣,驕傲做自己;消除歧視,勇敢向前行」

2009:「同志愛很大」

2010:「投同志政策一票」

2011:「彩虹征戰、歧視滾蛋──重新看見歧視:否定兒童及青少年同志的存在就是歧視、對抗性別氣質的歧視、保障感染者與同志人權,消除愛滋歧視、破除同志公民權遭受的歧視」








當我聽到台中將在12月也將舉辦同志遊行的時候,我很是震驚。因為,在台北、高雄、屏東、花蓮之後,台中將成臺灣為第5個縣市有同志平權遊行!尤其這次台中同志平權遊行,主要是由異性戀發起,相關性別團體響應,意義特別不同。


之所以震驚,是因為我心中在想,難不成要臺灣所有的縣市都有同志平權遊行,政府才願意真的重視同志權益?


臺灣同志運動20年,1999年臺北市政府開始編列同志預算,今年是臺灣第9年有同志遊行,從第一年約2000名同志親友上街遊行,當時有人說,雖然人數少,但相信10000人的時候,政府會聽見我們的聲音;但遊行超過10000人的時候,政府依然漠視,有人說,如果我們人數衝到20000人,也許他們都會聽得到同志長期被歧視聲音;但遊行人數早就超過20000人了,仍有人告訴我,也許我們人數再多一點,再多一點,再多一點,政府就會關心同志權益。

 

我深刻感受到,這些年來,我被騙了。說好的同志權益呢?



 

2004年我們曾經期待立法院通過「人權基本法」後,同志基本人權能獲得保障,但至今仍無聲無息。


臺灣已有3000個以上的女同志媽媽家庭,但政府仍視而不見,隱藏在單親家庭的數字之中。


當青年購屋,可以享受政府的貸款補助時,同志青年被排除在外。


當異性戀夫妻,可以共同報稅時,同志青年卻得繳納更多的稅賦。


當異性戀青年,可以結婚、公開宴客時,同志青年不知已包出多少紅包,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收?


當異性戀年輕夫妻,不幸遭逢事故,一方可以在加護病房內以家人的身份陪伴,度過難關,但同志愛侶卻得分隔在冰冷的加護病房門內與門外。


當我們的小孩讀書時,卻發現班上有其他同學,因為他的兩個媽媽相愛而受到歧視。


當異性戀同學高興談戀愛的同時,卻發現自己的同志好友,從未享受任何平等的權益。這是我們每個人可以接受的嗎?


一對交往7年的男同志伴侶,他們想結婚,家長雖然支持他們,但礙於社會體制與文化的不認可,而不敢出席宴會給予祝福……



 

也許婚姻上的平權,不盡然會帶來婚姻的幸福,卻有助於長期同性關係帶來穩定的發展,及提供法律上保障。


同性戀人就和異性戀人一樣,不是每個人都需要或想要進入婚姻關係,但,至少異性戀人有選擇進入婚姻的權利,但同性戀人卻連選擇要結婚或不結婚的權利都沒有。



同志婚姻合法化,

有助於社會對同性伴侶的接納程度,

減少對社會上的歧視與體制上的壓迫,

有助於促進社會和諧,

以及公平正義的實現。

 





花蓮某大學調查,大學生同意同志婚姻合法的比率高達8成。

終究臺灣社會的未來,應該由青年來決定。


也許,年輕的我們,還有十年可以等待,那已經交往三四十年的老年同志呢?

他們與我們相同,仍然有十年可以等待嗎?


但是,我們還要繼續等待下一個十年,才願意給我們的好朋友,平等的權益呢?

或是現在就走出來,捍衛我們的同學、好朋友的權益?

 





同志百不平:野蓮花青年關注同志權益行動Facebook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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