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7日 星期四

性別大補帖:看見不同的賽德克巴萊

■王振圍

昨天中午到電影院,排了很長的隊,才買到《賽德克巴萊》下集晚場電影票。電影成功地拍攝出「族群與文化認同」的議題,尤其是在夫妻、親子、手足在死亡威脅前的脆弱與無奈。這是一場完全沒有女性聲音的戰役,莫那魯道等男人秘密決定向日人出草,為的是族群的尊嚴,但卻不能告訴女性們。在無與女性討論的情況下,默默地聯結各部落進行行動。直到出草的日子到來,男性的決定,留下錯愕的女性,要女性守住家中的火,帶著家裡的孩子。

但出草的行動,不只是震驚日人,同時也驚嚇到所有在運動場、市集街道的女性,不只是造成日人的傷害,同時也傷害所有女性的心靈。這傷害的造成,不僅因為突然地面對大屠殺,更是因為女性完全沒有機會加入決策的機會,完全沒有聲音地被迫接受。

電影外的我,感受著電影中徐若瑄扮演的角色,看著身邊一個個日人姐妹一一倒地,那是何其痛苦的感覺?槍彈在身邊穿過,而自己的倖存竟是因為我有正確的血統?電影中描繪那個時代的女性無聲、失聲,導演雖然運用多位知名影星,卻只讓她們扮演無聲的女性,也讓賽德克的婦女在電影中成為配角中的配角。

男人得透過出草、打獵成為勇者,電影中卻未能花一點點力氣,讓我們理解何種條件的女性有資格紋面,讓她們在過彩虹橋時,成為被祖靈認可與辨識的人。當時女性紋面,意味著其擁有紡織的高超技巧,紋面的女性更成為大眾爭相結婚的對象,但這也限制女性的發展。那些不擅長、不樂意紡織的女性又該怎麼辦呢?那男性能不能透過高超的紡織技術,成為祖靈能辨識的人,而不一定要透過出草?

女性們為了留存糧食,而先自殺,讓男性有戰力繼續打鬥,似乎這些犧牲的女性也是某種程度戰爭下的勇者;但這樣的勇者,是否受今日的電影人所肯認?另一方面我在也思考,如果女性都自殺了,又有誰來為這些打仗的男性,來縫製那美麗的衣裳?或是,是不是讓女性們也有戰鬥的能力,就不用再選擇自殺一途,而有機會共享戰勝的果實?

莫那魯道害怕婦女與孩子們,沒有透過自殺、回到祖靈的勇氣,要女性擦乾淨了臉,然後把女性給殺掉。卻不問問這些女性與孩子,有沒有活下去的勇氣?難不成莫那魯道與這些妻子與孩子不共戴天的仇恨?更不關注這些女性是否存在不在乎被日人統治過程中,保留族群文化命脈的勇氣;滅族真的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嗎?為何要用生命來換取他們的壯烈?

電影最後的彩虹橋,看見不同部落的賽德克一起向前,彷彿化解了仇恨;但怎麼沒有看到正在釀酒或是釀好酒的女性在彩虹橋上?是她們被祖靈遺忘?或是被魏德聖所遺忘?

看上下兩集電影,我感受到許多仇恨與悲傷,卻無法感受到當今我接觸原住民樂天的情感與生活態度,終究電影《賽德克巴萊》似乎仍以漢人、日人記錄歷史的角度,假似客觀地呈現這段故事。這樣電影陳述,不但無法多面向的呈現漢、原、日等族群的感受,反而拍出的是不有趣,也缺乏「原住民味道」的原住民電影。

期待魏德聖團隊好好整理一下當時的賽德克女性故事與影像,也出版一本《女性.巴萊》。

(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創辦人、前秘書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所碩士)

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

同志百不平:野蓮花青年關注同志權益行動



野蓮花青年關注同志權益行動



年級生陪伴同志街頭年,遊行人數從逾千人到三萬人,同志實質權益究竟多了什麼?


臺灣號稱亞洲對同志最友善的國家,卻沒有同志婚姻合法化?臺灣下一步怎麼做,全世界都在看!


尼泊爾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婚姻合法的國家,臺灣打算成為第幾個?


紐約幾年前通過公民結合法,但直至今年紐約市長依然呼籲給予同志真正的平等選擇!通過了同志婚姻合法化!


就算有了伴侶法,沒有婚姻平權就是假平等!




當異性戀大學生談戀愛的時候,未來所有的婚姻權益等在等著你們!

但你的同志同學們,卻只能望著不知何時才能異性戀手上,獲得平等權益的施恩?

難道要繼續再等待年?臺灣社會的未來長怎樣,由我們青年來決定!


希望青年能化為一朵能清淨土質的蓮花,

在對同志普遍不友善的環境中,開拓一小片同志友善的淨土。

 






 

活動:同志百不平


野蓮花行動宣布停止攻佔凱道,全面轉攻臺灣青年的心。


建國百年,野蓮花青年行動徵求「同志一百個不平等的經驗」。


我們將每日在網路上,提出一項同志未獲得的平等權益,

同時也請大家說出因為性傾向或跨性別而經歷的差別待遇!


不管我是不是同志,都可以說出在社會上、職場上、校園中,

同志因為性別、性傾向遭受哪些不平等的對待!


我們不要假惺惺的異性戀人權婚禮,也不要人權口號,

我們要國家聽見臺灣同志人權該被好好保障的聲音!


我們將在1210日國際人權日,將這些同志在各方面遭受的不平等對待,

送交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以及提供國內相關人權團體參考。

 


請大家持續轉貼出去、補充未獲得的平等權益、說出朋友們未獲公平對待的故事,

喚起更多對同志權益的關注。




請上野蓮花青年關注同志權益行動Facebook專頁

發出您的不平之鳴。


 




 

 

野蓮花行動目的:


喚起臺灣青年重視同志權益。

提高臺灣社會對「人權基本法」的關注。

提高臺灣社會對「同志婚姻平權」的關注。

 



肯定同志、肯定同運

持伴侶修法、支持人權保障

彰顯遊行訴求、彰顯同志權益

 



野蓮花的支持行動:


支持同志大遊行,讓直同志、跨性別、同志有機會上街表達對同志的支持。


支持臺灣同志遊行聯盟遊行主題與所有行動。


支持亞洲同志透過同志大遊行的過程中自我肯定。


支持台灣伴侶權益促進聯盟繼續修法與促進伴侶權益。


支持通過人權基本法,保障不只是同性伴侶權益,更進一步追求性傾向的全面平權,而不是只有伴侶權益上的平權,更追求臺灣各種人權的提昇,不只是同志人權的提昇。


支持遊行主題被突顯、被看見,支持同志權益的需求被彰顯,而不是被消費。

 







野蓮花的提醒:

伴侶法通過之後,明天會更好?--我們不能只有伴侶法



一、伴侶法不等於婚姻平權:


伴侶法是提供臺灣人婚姻之外的新選擇,民法真正修正通過之前,不代表真的會讓同性伴侶能獲得平等的伴侶權。在反對團體的阻隢下,有可能異性才能組伴侶,而同性間不能組伴侶?


二、伴侶法通過之後,不代表同性伴侶可以結婚:


我們真的每個人都有辦法跟家人說明,什麼叫「組伴侶」或是「共組家庭」嗎?難道要同志伴侶辦喜宴的時候,跟大家宣稱「我們要結婚」嗎?還是「我們要成為伴侶」?「伴侶結合」該有喜宴嗎?伴侶喜宴能不能收紅包?該不該有雙方長輩出席?同志處境就會因此改善嗎?

 







抗議政府性別盲,同志權益等你幫 


每年同志遊行的訴求要被看見,但隊伍內的訴求依然多又多,各團體從未乖乖只符合遊行聯盟的訴求,這顯示同志社群各方面的權益都未獲得重視與保障。


體制內的修法與體制外的運動都要同時進行,目前僅有家暴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保障性傾向平權,連在社會上受性騷擾都尚未能獲得保障。同志獲得權益少又少,面對歧視多又多?


籲請中華民國(臺灣)政府重視同志權益,全面交還同志平等權益。

 




臺灣同志遊行歷年來訴求包括:


2003:「看見同性戀」

2004:「喚起公民意識:異議公民彩虹城市花樣主體同治國家」

2005:「同心協力101:共同打造沒有言論壓迫、更多元、平等、無歧視的生存環境」

2006:「一同去家遊:爭取同志伴侶權益的合法化,讓每個同志都能擁有組織家庭的自由選擇權利;讓同志的父母及親人能對同志有更深的了解,並進而支持同志!」

2007:「彩虹有夠力:1、反歧視、要平權,同志公民不容忽視。2、展現多元,創意無限,同志最美麗。3、超越藍綠,關鍵少數,彩虹有夠力。」

2008:「展現多樣,驕傲做自己;消除歧視,勇敢向前行」

2009:「同志愛很大」

2010:「投同志政策一票」

2011:「彩虹征戰、歧視滾蛋──重新看見歧視:否定兒童及青少年同志的存在就是歧視、對抗性別氣質的歧視、保障感染者與同志人權,消除愛滋歧視、破除同志公民權遭受的歧視」








當我聽到台中將在12月也將舉辦同志遊行的時候,我很是震驚。因為,在台北、高雄、屏東、花蓮之後,台中將成臺灣為第5個縣市有同志平權遊行!尤其這次台中同志平權遊行,主要是由異性戀發起,相關性別團體響應,意義特別不同。


之所以震驚,是因為我心中在想,難不成要臺灣所有的縣市都有同志平權遊行,政府才願意真的重視同志權益?


臺灣同志運動20年,1999年臺北市政府開始編列同志預算,今年是臺灣第9年有同志遊行,從第一年約2000名同志親友上街遊行,當時有人說,雖然人數少,但相信10000人的時候,政府會聽見我們的聲音;但遊行超過10000人的時候,政府依然漠視,有人說,如果我們人數衝到20000人,也許他們都會聽得到同志長期被歧視聲音;但遊行人數早就超過20000人了,仍有人告訴我,也許我們人數再多一點,再多一點,再多一點,政府就會關心同志權益。

 

我深刻感受到,這些年來,我被騙了。說好的同志權益呢?



 

2004年我們曾經期待立法院通過「人權基本法」後,同志基本人權能獲得保障,但至今仍無聲無息。


臺灣已有3000個以上的女同志媽媽家庭,但政府仍視而不見,隱藏在單親家庭的數字之中。


當青年購屋,可以享受政府的貸款補助時,同志青年被排除在外。


當異性戀夫妻,可以共同報稅時,同志青年卻得繳納更多的稅賦。


當異性戀青年,可以結婚、公開宴客時,同志青年不知已包出多少紅包,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收?


當異性戀年輕夫妻,不幸遭逢事故,一方可以在加護病房內以家人的身份陪伴,度過難關,但同志愛侶卻得分隔在冰冷的加護病房門內與門外。


當我們的小孩讀書時,卻發現班上有其他同學,因為他的兩個媽媽相愛而受到歧視。


當異性戀同學高興談戀愛的同時,卻發現自己的同志好友,從未享受任何平等的權益。這是我們每個人可以接受的嗎?


一對交往7年的男同志伴侶,他們想結婚,家長雖然支持他們,但礙於社會體制與文化的不認可,而不敢出席宴會給予祝福……



 

也許婚姻上的平權,不盡然會帶來婚姻的幸福,卻有助於長期同性關係帶來穩定的發展,及提供法律上保障。


同性戀人就和異性戀人一樣,不是每個人都需要或想要進入婚姻關係,但,至少異性戀人有選擇進入婚姻的權利,但同性戀人卻連選擇要結婚或不結婚的權利都沒有。



同志婚姻合法化,

有助於社會對同性伴侶的接納程度,

減少對社會上的歧視與體制上的壓迫,

有助於促進社會和諧,

以及公平正義的實現。

 





花蓮某大學調查,大學生同意同志婚姻合法的比率高達8成。

終究臺灣社會的未來,應該由青年來決定。


也許,年輕的我們,還有十年可以等待,那已經交往三四十年的老年同志呢?

他們與我們相同,仍然有十年可以等待嗎?


但是,我們還要繼續等待下一個十年,才願意給我們的好朋友,平等的權益呢?

或是現在就走出來,捍衛我們的同學、好朋友的權益?

 





同志百不平:野蓮花青年關注同志權益行動Facebook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wildlotusyouth


2011年10月21日 星期五

性別大補帖:我的性別我決定!

■王晧安

「我的性別我決定!」今年好性會參與同志遊行,手上的標語很有趣!這是個重要的「青少年」與「性別」交集的問題,同時凸顯青少年自主與性別自主的問題。究竟我們身分證的性別,是不是能由我們自己決定呢?

2011年9月,澳大利亞政府,讓國民在男性(M)、女性(F)之外,有第3個性別「X」可以選擇。這個目的在讓性別不確定或無法性別男女二分的跨性人、或陰陽人有了新選擇。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特別嘉許這項政策,有助於減少對跨性、變性人的歧視。陰陽人是天生生下來,身體構造的第一性徵就與眾不同,據統計每2千人有1人是陰陽人。最近日本還改編漫畫《IS》(intersex),拍攝以陰陽人為主角的電視劇。

以往跨性別者或陰陽人,因為雌雄莫辨,總容易在就醫、上廁所時感到困擾,尤其行車用路遇到臨檢,常常檢查的不是車子,或有沒有違反交通規則,反而是在做「性別檢視」,常受不必的質疑。過去性別扮裝或跨性別,常被誤以為想當「男生」或「女生」。但不是每一位跨性別者都這樣認為,有的人就是享受這種「性別跨越」的狀態,為什麼非得成為這麼「男生」的人?或是這麼「女生」的人呢?因此,有第3種性別可供選擇就變得很重要了!

德國的Kim Petras在12歲就開始接受變性治療,16歲完成變性手術,現在19歲的她已成為德國的知名歌手。相同的,9月媒體報導英國有一名10歲青少年,在母親同意下,將於12歲進行變性。減少性別選擇的阻礙,將更有利於跨性別青少年無論身心或是生涯的發展。

也許我們真的需要一個「大」性別,因為他們的性別真的很大,更豐富多元,讓「大」性別」,成為「男」與「女」之外的選擇,讓性別欄的註記,多一個選擇。也讓身分證字號,除了「1」與「2」之外,能否給這些弱勢的性別者有「3」的選擇呢?身分證能不能也有第三種顏色?這不但可以讓「出生性別登記與變更」上,使陰陽人免於強迫選擇男性或女性,變性者也可免受出生性別的無謂質疑;而「身分證性別變更」可以讓跨性別者選擇更符合自己認同的性別選擇,或在變性過程中的變性人,能有更符合自己情形的性別選項。

我國目前仍只限變性手術後才能變性。申請女變男之變性人須摘除女性器官,包括乳房、子宮、卵巢、申請男變女之變性者則須摘除男性器官,包括陰莖及睪丸,才能申請身分證性別的變更。因此,仍有已經以另一性別身分生活,但未摘除器官的跨性別者,容易在出示證件時遇到困擾。只要他們沒有想摘除原器官,就不能作「性別變更」登記。

依民法第1059條第3項規定,台灣已有成年人得自行決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無需父母之書面同意,希望接下來,不只能改「姓(氏)」,也能改「性(別)」。

早在2006年,紐約同意讓市民一生一次選擇出生性別的變更,只要證明已用新的性別生活兩年,取得醫生和心衛專家證明當事人會終身維持新的性別,就可以申請更換,但變更後,必須永遠以新的性別生活。那2011年的台灣呢?照顧弱勢,政府便民,從性別開始!希望當男當女,尊重孩子選擇。我的性別我決定!不用父母、醫生來決定!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1年10月13日 星期四

性別大補帖:來個更有力的同志運動吧!

■王晧安

當我聽到台中將在12月也舉辦同志遊行的時候,很是震驚。因為,在台北、高雄、屏東、花蓮之後,台中將成台灣為第5個縣市有同志平權遊行!尤其這次台中同志平權遊行,主要是由異性戀發起,相關性別團體響應,意義特別不同。之所以震驚,是因為我心中在想,難不成要台灣所有的縣市都有同志平權遊行,政府才願意真的重視同志權益?

台灣同志運動20年,1999年台北市政府開始編列同志預算,今年是台灣第9年有同志遊行。從第一年約2千名同志親友上街遊行,當時有人說,雖然人數少,但相信1萬人的時候,政府會聽見我們的聲音。但遊行超過1萬人的時候,政府依然漠視。有人說,如果我們人數衝到2萬人,也許他們都會聽得到同志長期被歧視聲音。但遊行人數早就超過2萬人了,仍有人告訴我,也許我們人數再多一點,再多一點,再多一點,政府就會關心同志權益。

我深刻感受到,這些年來,我被騙了。說好的同志權益呢?

2004年我們曾經期待立法院通過《人權基本法》後,同志基本人權能獲得保障,但至今仍無聲無息。台灣已有3千個以上的女同志媽媽家庭,但政府仍視而不見,隱藏在單親家庭的數字之中。

當青年購屋,可以享受政府的貸款補助時,同志青年被排除在外。當異性戀夫妻,可以共同報稅時,同志青年卻得繳納更多的稅賦。當異性戀青年,可以結婚、公開宴客時,同志青年不知已包出多少紅包,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收?當異性戀年輕夫妻,不幸遭逢事故,一方可以在加護病房內以家人的身份陪伴,度過難關,但同志愛侶卻得分隔在冰冷的加護病房門內與門外。當我們的小孩讀書時,卻發現班上有其他同學,因為他的兩個媽媽相愛而受到歧視。當異性戀同學高興談戀愛的同時,卻發現自己的同志好友,從未享受任何平等的權益。這是我們每個人可以接受的嗎?

一對交往7年的男同志伴侶,他們想結婚,家長雖然支持他們,但礙於社會體制與文化的不認可,而不敢出席宴會給予祝福……也許婚姻上的平權,不盡然會帶來婚姻的幸福,卻有助於長期同性關係帶來穩定的發展,及提供法律上保障。同性戀人就和異性戀人一樣,不是每個人都需要或想要進入婚姻關係,可是至少異性戀人有選擇進入婚姻的權利,但同性戀人卻連選擇要結婚或不結婚的權利都沒有。

同志婚姻合法化,有助於社會對同性伴侶的接納程度,減少對社會上的歧視與體制上的壓迫,並且有助於促進社會和諧,以及公平正義的實現。花蓮某大學調查指出,大學生同意同志婚姻合法的比率高達8成。終究台灣社會的未來,應該由青年來決定。也許,年輕的我們,還有10年可以等待,那已經交往3、40年的老年同志呢?他們與我們相同,仍然有10年可以等待嗎?

但是,我們還要繼續等待下一個10年,才願意給我們的好朋友,平等的權益呢?或是現在就走出來,捍衛我們的同學、好朋友的權益?10月29日台灣同志大遊行,我們豈能歡喜踩街?不如佔領凱道,直到政府、立院立即全面保障同志權益吧!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1年10月6日 星期四

性別大補帖:打開性別之眼後呢?

■王晧安

學性別的人,常常說「性別無所不在」。生活每一個層面都跟性別議題有關,就看我們自己有沒有留心、有沒有留意,有沒有能夠感受到背後的「性別意識形態」究竟是如何在影響我們的生活?

因此,初入性別領域,無論是因為上課而接受一定程度的性別平等概念,或是因為經過重要的性別平等事件後,很多人都用「開了性別之眼」比喻的方式來表達自己性別意識的開展。一方面,意味著「性別平等意識」,正已在心中的某個位置,悄悄萌芽;另一方面,是指「開了眼界」,發現原來「生活無處不性別」是真的!從民生議題、社會議題到學術議題,處處都可以看到性別如何影響我們。

打開性別之眼後,走在路上,看到媽媽在推嬰兒車,就在想為什麼是媽媽在推?而不是爸爸在推?嬰兒衣服多麼的二性僵化?嬰兒如何在這個過程性別社會化?別人一旦知道嬰兒性別時,會如何對話?不知道性別嬰兒時,感到不自在,會如何努力問到嬰兒的性別?

經過店家,看見正在播放的新聞,一邊想著,最近的性別事件怎麼這麼多?一邊批評記者多麼沒有性別意識,一邊覺得記者職前教育應當如何如何,或是國家通訊委員會是不是該來教教這些媒體工作者,讓他們有性別意識一點?

甚至慢慢的,發現不只是性別影響著我們,而且社會上存在許多性別不公平、不正義的現實,覺得憤憤不平,想要有一點改變,停止這種惡性循環。生活經歷越多事情,總覺得「打開性別之眼,就回不去了」。

過去我也覺得,只要性別之眼一開,就回不去了,但真的是這樣子嗎?我發現,好像沒有這麼便宜的事?性別之眼似乎不會永遠開著?還是很容易回到「性別盲」的情況。

有一些同學,在大學接觸到性別通識課程,真的在這個學期期間,很常會注意到性別的議題與事件,甚至想加入性別社團,不斷接觸到各種性別概念,性別敏感度越來越提昇。但修完課之後,偶爾會看到一些性別不公平的地方,有時候也沒人可以討論,隱約覺得怪怪的,也就讓這些事過去了。

慢慢地,慢慢地,突然有一天又經歷一個性別大事件,才發現自己好像有好長一段時間,都沒注意到性別了?這段時間性別之眼是跑哪去了呢?為什麼之前性別之眼越打越開,甚至看到很多難過的事,有時還想:「能不能不要再看到這麼多不公平的事了」,結果現在,有時候想看,反而看不到?

的確,之前有在修課的時候,每週都可以接觸到性別的概念,這樣認識世界的方式與視野,就容易感受到「性別無所不在」,因為每週都在更新、擦亮我們的性別之眼。但久沒用,就容易忘記打開性別之眼看看這個世界。就好像我們下載了一個很方便的防毒軟體之後,還是要常常更新,才會能真的有防毒的效果,常常更新,也才會讓我們三不五時想要打開這套軟體看一看,隨時掃描一下。

無論是定期上性別課程、參加研討會、看看性別、婦女團體的電子報、和朋友聊性別議題,就能常保性別之眼雪亮清晰,沒有常常保養性別之眼,性別之眼還是不離「用則進,廢則退」的道理。只要不接觸,性別之眼是會退化的。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