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3日 星期日

同志百不平-發出您的不平之鳴

同志百不平


建國百年,野蓮花青年行動徵求「同志一百個不平等的經驗」

我們將每日在網路上,提出一項同志未獲得的平等權益,
同時也請大家說出因為性傾向或跨性別而經歷的差別待遇!

不管我是不是同志,都可以說出在社會上、職場上、校園中,
同志因為性別、性傾向遭受哪些不平等的對待!

我們不要假惺惺的異性戀人權婚禮,也不能只有人權口號,
我們要國家聽見臺灣同志人權該被好好保障的聲音!
要通過人權基本法,支持性傾向平等的全面保障!

我們將在1210日國際人權日,將這些同志在各方面遭受的不平等對待,
送交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以及提供國內相關人權團體參考。

請大家持續轉貼出去、補充未獲得的平等權益、說出朋友們未獲公平對待的故事,喚起更多對同志權益的關注。


請上野蓮花青年關注同志權益行動Facebook專頁,
發出您的不平之鳴。



1030
在台灣,同志沒有合法結婚的權利。

我們不能在公開的喜宴中受到大家的祝福與慶祝,也無法宴客,讓所有人一同分享喜悅。

而這些都是異性戀婚姻中,再平常不過了的事情,但同志卻必須更加努力地來爭取大眾和法律認可,

對於一樣都是有繳納稅務有盡國民義務的公民來說,這樣公平嗎?

1101

身為同志,我和我的伴侶不敢在公開場合親吻或動作親密,怕會遭受到異樣的眼光,這是身為異性戀也會遇到的困境嗎?

1102

身為同志,我不敢公開談論我的伴侶,怕會有出櫃的壓力,但異性戀伴侶卻能自在的談論自己的另一半,訴說生活上的瑣事或是相處時所遇到的問題,這樣是不是太公平呢?

1103
是啊~總有人說,你們已經很自由了!同性伴侶現在社會不也已經很接納了嗎?

但我們現在依然仍有人不敢手牽手,不是因為怕別人知道我們在一起,而是因為我們是同性,我們相愛……更不敢把愛人的相片當成手機或是電腦的桌面當底圖。

你呢?有跟我相同的經驗嗎?

1104
在台灣,多元性別平等真的已經實質平等了嗎?性別教育做得夠多了嗎?
那為什麼,不論在電視上或是生活周遭中,總還是看得到,拿不符社會傳統期待的性別特質當玩笑的言語或行為存在?(EX:演戲時,刻意找生理男性扮演陰柔特質的男性,當作笑點、丑角。)

PS:符合社會傳統的性別特質:男性陽剛,女性陰柔。

1105
在台灣,同志沒有合法結婚的權利。

但隨著適婚年齡越來越近,紅色炸彈一個一個的朝著荷包襲來,
包紅包文化一向是華人社會中,是祝福也是顯示禮尚往來的一大傳統,

但對沒有合法結婚權的同志來說,卻是一個有去無回的禮教。

這樣對同志公平嗎?

1106

身為同志,我可能會遭受他人言語或言詞的傷害,無論那樣的傷害是有心或者是無意的,如果我是異性戀,大多人都會認同我是「正常的」。

難道,同志真的有如此的「不正常」嗎?

1107
這天我與同性伴侶去醫院看診,護士對著我說:請問你是病人嗎?下一個病人不要進來,但卻看到其他異性戀伴侶,有人陪同,卻不會有相同的質疑與對待。
還有一次,一樣和他去看病,醫生問我和他是什麼關係,我也很想說是他的伴侶,但兩人互看了一下,還是只說是朋友、是同科系的朋友,其實我們也很想直接說我們就是一對的,但,還是不想被問有的沒有的,或因為性傾向而有無畏的被歧視的情形…。

1108
你們總是說,性別已經很平等了,學校裡也有性別平等教育法保障我們,但是誰會相信呢?
學校辦公室裡的老師一樣私下對著一個很T樣的老師說三道四,說她一定是同性戀,覺得很噁心,她也是老師啊,連老師都是這樣了,我們同學會好到哪裡去嗎?
同學間也常常會講「啊不然你是Gay!」或是用讓人不舒服的口氣說:「你看那個動作超Gay的」。雖然「Gay」原本是「快樂的」意思,結果被他們說出來,一點感覺不到快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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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大學校園中,現在有中正大學、東海大學,邀請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副教授的關啟文,到各大學宣講「同志不是人權」,口口聲聲把同志等同於動物戀,把同志等同於多重伴侶,把同志等同於破壞一夫一妻體制,把同志等同於愛滋,說同性戀已經有很多自由了,不用性傾向平等的立法。那臺灣宗教也很自由,那又為何需要有法律與制度來保護信仰宗教的自由呢?
而學校就算有了性平會,對於這些活動,也都無所作為!
同志學生在學校參與學術活動,教學活動,難以感到「學校/老師是對同志友善」,同志學生的受教權誰來保護呢?
為何同志學生只能在所有的教學內容,不斷看見不同異性交友、婚姻的圖像與論述,甚至要傳遞這樣的知識,同志學生的生活、戀愛與未來的家庭想像呢?學校為何可以不平等地傳遞以異性戀為中心的知識呢?


請大家持續轉貼出去、補充未獲得的平等權益、說出朋友們未獲公平對待的故事,喚起更多對同志權益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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