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日 星期日

第42期 萌芽小青心

行動作為整體自我的表現(中)
文/王晧安

第二個層次的行動自我「生理與身體表現、心態、靈性」,通常我們稱之為「身心靈」,屬於內在自我的層次。身體、心態與靈性精神層面都是自我的一部分。

生理與身體表現的自我,影響整體的自我。例如自己稍微感冒了,便會影響自己的專注,能否放鬆,是否不斷地受生理狀態所干擾;腳受傷了,使自己的行走、跑步能力受到限制,影響自己的移動範圍。良好的生理與身體表現,影響自我的行動。而生理與身體表現的特徵,也意味著不同的自我,像是內縮的肩膀常意味著無法為自己自在地表達、僵硬的肩膀常意味著背負壓力而無法放鬆、僵硬的下背部常意味著忍耐與堅持的性格、昂起的下巴常意味著自我中心的思考……等。

「心態」是第二層次行動自我的核心,連結著身體的狀況,同時通往精神層面的靈性。心態有可辨識的部分,不易辨識的部分,以及難以辨識的部分,用精神分析的語言可說是「意識」、「前意識」及「潛意識」。心態指的就是心理狀態,即整個心理學所陳述的「心」。例如柔軟的心態,帶來柔軟的身體,同時也讓自己精神狀態得以柔軟下來。


靈性自我的部分,包括我們的精神、信仰、宗教等層面,尤其心態中、未明白的「潛意識」層面,特別指的榮格所說的「集體潛意識」(至少比較可以被指認)。我們每一個人的信仰、深層的相信,影響著我們自己如何看待自己、看待人際、看待生命、看待世界,影響自己每一個所作所為。例如我相信佛家思想,便會重視「自我覺察」,並且認為「智慧與慈悲」能促成更多的覺察,在行動中而不斷地在煩惱中培養自己的智慧,不斷地在人際互動中增長自己的慈悲,期待能成為更能自我覺察的自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