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6日 星期日

一天一不平(2011/12/01~2011/12/23)

一天一不平(2011/12/01~2011/12/23)


一天一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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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相較於異性戀,同志的情慾空間真的不多。
尤其是女同志,無論是實體或是虛擬的情慾空間都是少之又少的,實體的店面或T吧不多,也沒有像男同志一樣有三溫暖,而網路上的聊天室又要小心有些有意圖的男性混在其中。
大多數人都是有情慾的慾望,可是為什麼同志在這方面也要受到打壓呢?

1202
之前有一陣子身體很差,常常感冒,然後我跟我媽講,她竟然回我:「我覺得是XXX(我的同性伴侶)和妳八字相剋...妳們不適合吧!」(我已經出櫃了)
......真的覺得很扯,異性戀會被家人這樣變相的不認同自己的情人嗎?

1203
因為伴侶是同性,所以彷彿要更加努力與優秀,才能讓對方家長放心、認同。
相較於伴侶的妹妹也交了男友,也沒多優秀...家長卻認同了!真的是,差別待遇耶!

1204
有些變性青少年,早就確定自己要變性,家人也已經同意了,但我國卻得20歲才能允許他們轉變性別!
而有一些變性人,則是早就穿符合自己認同的性別的服裝,卻因為未動手術,或手術未完成,遲遲無法換發身份證,無法變更身份證上的性別,造成許多生活上的困擾。
真希望變更身份證上性別可以像變更姓氏一樣,能給個人更多的性別變更登記的彈性!減少不必要的誤會與歧視。

1205
跨性別者的勞動權現在雖然有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之前馬偕醫院的例子,因為跨性別而被裁員的例子,依然令人印象深刻。
現在依然有許多跨性別者在應徵工作時,會因為服裝受到刁難,或是隱性地成為不錄取的原因,因為總被認為無法穿「該(出生)性別應著的正裝」。
就算進入職場,有時候想作中性一點的打扮,也會被主管提醒這樣穿「不夠專業」,無論是FTM、MTF都常遇到相同的問題。尤其是變性人在手術前後,常常得面臨離職的困擾,以及辦公室裡的揶揄,真希望這個社會能更友善、更包容地接納身體性別的改造...。

1206
在對同志不友善的社會中,同志身份對許多人來說,仍然是一個隱私的事,也因此有一些同志特別會遇到的隱私威脅,像是有政治人物、辦公室同事或是伴侶為了不要分手,而以公開個人隱私、個人同志身份,作為要脅。
反過來,沒有人會覺得公開一個人是異性戀,有什麼好隱私的。真希望不要再有人拿某人是不是同志,作為要脅的手段與工具!但更根本的是,這個社會應該要讓同志能自由自在地現身,說出自己的性傾向、性別認同,而不用擔心被用來作要脅。

1207
「你會老,我會老,關心要趁早」,這是同志諮詢熱線老年小組響噹噹的口號,的確,同志也會老,在老人安養中心,大多是單人床,有的是單人房,有的是與其他老年伙伴同住的雙人房或多人房。
有些中心則會提供老年異性戀伴侶雙人床,只要提出申請就可以讓異性戀愛侶相伴終老,但對於同志伴侶來說這是多麼不容易說出口的請求,兩個單人床的床床相望,尤其是對於今日臺灣的這個老年世代,「同性戀」這三個字並不是這麼容易說得出口,在與她/他們相同的這個世代,對於同性戀的認識幾近於無知。
甚至聽過有老年同性伴侶,索性自己將兩張單人床推在一起...青年不單單要關心同志權益,也不能忽略老年、不同世代的同志權益。

1208
一名青少男同志正在擔心,爸爸會不會把他趕出家門,這也是許多青少年同志的擔心。
這天,爸爸告誡他,如果談戀愛了,一定要告訴他,因為害怕會是男生跟他告白。爸爸還特別強調:「我絕對排斥同性戀,如果你是同性戀,我一定把你趕出去!我死都不會認你是我兒子!」現在,他不想回家,但又不得不回家,他只想追求自己愛的權利,除了默默悲傷,又該怎麼辦呢?
如果,這個社會再對同志友善一點,爸爸還會這樣對待自己的兒子嗎?

1209
平常很喜歡逛BBS,但是每次逛到八卦版,只要出現同志相關新聞,便會被一堆鄉民噓爆並回覆很多難聽的話語,或是有些根本不確定是不是同志,只是外在的性別特質符合大眾對同志的刻板印象,便會直接將其作直接的連接(特別是負面的新聞、事件)。
真的感到很討厭,同志也是人,就因為隱藏在電腦之後,連基本的人權都沒有了嗎?

1210
雙性戀一詞也常被人誤解,易與濫情、隨便、玩咖等等負面詞連結,但是到底有多少人真的了解雙性戀是什麼呢?
跟前男友分手後,交了現任女友,週遭一些朋友總會脫口而出一些令我不舒服的話,像是:「終於回歸正常了啊!」、「你看還是女生比較好吧!」、「這樣才對嘛!」...等等,真的很令人受不了。

1211
這個社會給予青少年同志的資源真的夠多了嗎?
當青少年同志發現自己是同志時,不但缺乏同志教育的學校教育資源,公民課本裡教的都是一男一女的婚姻,卻缺少對多元家庭的想像;而網路上的資訊也是片斷不完整的,或者是一些恐同的言論使得青少年同志不敢面對自己的同志身分。
青少年同志在同學或朋友間的人際關係不能完全坦承自己的同志身分,害怕因此而受到排擠,甚至不敢對喜歡的人告白,怕對方無法接受而做不成朋友。對家裡的關係也是同樣的,不敢向父母出櫃,怕遭到責罵或是更嚴厲的後果。
參考具體做法:
1.在課本中加入一兩個章節的同志教育,讓不管是不是同志的學生、父母、師長都可以對同志有基礎的認識。
2.建立清楚而友善的網路資源,讓青少年同志可以諮詢。

1212
一位男同志在喪禮上,看著他的伴侶在堂前,但他卻無法以家屬的身份與他告別,而只能以朋友或是摯友的身份送他,無法以家屬的身份,答謝所有來送他最後一程的...。
參考具體做法:
1.如果已出櫃的家人,允許讓同志伴侶等同於家屬。
2.讓同性伴侶在訃文、儀式上等同於配偶。
3.讓同志婚姻合法化,讓習俗與儀式能隨之改變。

1213
有一對同志伴侶,無法進行婚姻登記的情況下,帶著家人的祝福結婚了!
但這個社會似乎對於這樣的情形,依然無法太友善。因為他們在找住家、找辦公室、找飯店,原本打電話去,都有空房,但在公開表達同性婚姻的關係後,對方就回答:「滿了」、「我們不歡迎同志」。
參考具體做法:
1.修法同意同性婚姻合法化;地方政府立法同意在該縣市同性婚姻有效。
2.性騷擾法應含納性傾向歧視。
3.應保障同志伴侶居住自由。
4.訂立反歧視法,保障任何性別、性傾向免於居住、遷徙的歧視。

1214-家長的同志教育
一位同志媽媽說,同志家長過去都沒有受過多元性別、性傾向的同志教育,因此要花更多的時間接納自己的孩子。而這是異性戀家長不用花力氣處理的。
她陪伴了許多家長一起接觸很多資訊,多半父母最後都可以接受。但學校、社會卻未能好好提供家長同志教育。
參考具體做法:
1.各校落實性平法,落實對家長、社區的性別平等教育,包括同志教育。
2.社區、社會機構多多舉辦提供給家長有關同志議題的親職教育。
3.製作提供給同志家長的手冊、網站、文宣。

1215
在性別主流化的推動下,國家各項工作都有了「男」、「女」作為分類的性別統計,卻沒有關於「男女之外」的其他性別(例如陰陽人、跨性別)的統計。
也沒有關於性傾向與各項工作的統計,因此我們無法充份了解同志在各領域的現況及處境,缺乏量化資料。這也是剝奪人們對性傾向議題「知的權利」,使人們在性傾向議題上無法促進更多的公共參與。
參考具體做法:
1.在問卷設計上增加性傾向的項目。
2.將性別主流化的性別統計工具上,納入「其他」性別及「性傾向」的題目。
3.在呈現統計時,含納多元性別與性傾向。

1216-工作權
一名牧師廣發信件請求各教會緊急代禱:「求主攔阻女同性戀某教授當選一間非常有影響力的大學校長,因為該大學校長一職所提的建議可以影響全台灣各中小學校教材。求主揀選一位公義的教授當選,以免所有中小學校學生被同性戀的靈玷污!」
盡然這樣明目張膽以「公義」之名,公然「迫害『同志』的基本人權」,不僅違反「就業服務法」不得「歧視」之規定,亦違反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人人有權工作」(#23)、及「...對旁人的權利和自由給予應有的承認和尊重...」(#29) 。
參考具體做法:
1.請緊急代禱:為這位頭腦不清、違反上帝愛人旨意的院長代禱,希望他不要用仇恨的心,玷污所有百姓的心靈。
2.請基督教教友,在自己的教會與教友們好好溝通,而不要扭曲公義的真義。
3.訂定反歧視法,保障不同性傾向者就業與工作的自由。


1217
記得我大一的時候,學校輔導室邀請熱線來演講「同志與校園友善」相關的主題,當我正在外面排隊等候入場時,我遇到了班上的三位同學,他們好奇的問我在排什麼隊,我說我要去聽同志相關的講座,當時這三位同學馬上露出鄙夷的表情,還說這種講座看了就不想去。
這是我大學生涯推廣性別運動以來最不好的回憶之一,而這種行為不管對於具有同志認同的同學來說,或是想了解同志族群的同學,這都是一件很不公平的事,因此我認為學校在校園中推廣多元性別教育是一件刻不容緩的事。
參考具體做法:
1.委婉的向性別不友善的同學解釋講座的內涵與重要性。
2.學校應多舉辦與性別或同志相關的友善座談,讓同學更了解多元族群。
3.在國中小通過同志教育,才不會到了大學還有歧視的觀念。

1218
有時候在填某些問卷時,會調查婚姻狀況,選項只有「單身」、「已婚,沒有小孩」、「已婚,且有小孩」,這對於同志族群與單身的父母來說,是一項隱性的歧視。
在台灣,同志婚姻尚未合法化,如果是有另一半的同志,,或者是單身但有小孩的家長,應該勾哪一個選像,我們都知道有小孩的方法有很多種,進入異性戀婚姻並不是唯一的選擇。
參考具體做法:
1.可以將問卷更改為「單身,沒有小孩」、「非單身,沒有小孩」、「單身,有小孩」、「非單身,有小孩」等選項,或是其他不具歧視的選項。
2.儘速通過同志婚姻合法化,讓同志伴侶能享有平等的權益。
3.修法使得領養法與生育法完整化,讓不管有無結婚的家長可以有小孩。

1219
當我和我的伴侶在交往時,周遭的朋友並不看好我們,認為同志伴侶的關係不會維持長久。
事實上,在親密關係中,不管是異性戀情侶或是同志伴侶,都會有分分合合的現象,也還是有交往長久的同志伴侶,或是閃電分手的異性戀情人,為什麼要用負面態度來看待同志的親密關係呢?難道每對異性戀伴侶都不會分手嗎?
參考具體做法:
1.不使用雙重標準來看待同志伴侶。
2.儘速通過同志婚姻合法化,讓同志的伴侶關係更有保障。

1220
網路上有一個「反對推廣同性戀,反對同性戀干涉道德律法及正常化」的部落格,不難蒐尋到,部落格的主人道出了許多人對於同志的「偏見」。
「這世界充滿了偏見、主觀、不公平、差別待遇,每個人不喜歡,但心裡都存在著偏見、主觀、不公平、差別待遇,不要妄想改變別人的思想、這是很不可理喻的行為,如果有人對你使用暴力,你可以報警,可以告他,可以以牙還牙,如果真的無法接受歧視,你不是改變性向,就是埯蓋性向。」
的確,有的人主張,歧視一直都會用不同的形式存在著,有對單身的歧視,有對性別的歧視,有對離婚的歧視,有對種族的歧視,有對族群的歧視,有對身心條件的歧視,有對學歷的歧視...。
我們得面對歧視的事實,這並不代表我們要一直姑息歧視,更不當主張暴力,或改變與壓抑一個人的性傾向。
我們不應當鼓勵掩蓋事實,就像不應該鼓勵原住民、新移民不要承認自己的族群、國籍一樣,不應該鼓勵單親家庭的孩子討厭自己的家庭,面對歧視與暴力的時候就以牙還牙,不應當陷入暴力的循環。
臺灣近年來,對女性的歧視改善了,對新移民的歧視變少了,族群的對立減少了。
參考具體作法:
1.散播能增加對不同性別、性傾向、多元性別了解的資訊。
2.不要散播要個人改變性傾向、反對適性發展的言論。
3.挑戰歧視,仗義直言,而不是姑息歧視、鼓勵暴力。

1221-職場歧視
「同志身分曝光之後,在職場上也實際遭遇就業歧視的對待。例如某男同志參加與同志有關的遊行活動,因為上媒體被雇主看到,雇主後來跟他說:「你自己搞同性戀也就算了,還上電視,那以後我們公司的業務怎麼辦,人家還以為我們公司都是同性戀。」後來那位男同志只好辭職。
某女同志因為喜歡一個同事而被其他同事知道同志身分,之後同事全體裝著不認識那個女同志,也不跟她打招呼,讓她覺得很尷尬而被迫辭職。
同志所面臨的就業歧視,有時與其性別氣質或同志伴侶不被承認有關。某些陽剛女同志因其外型裝扮而遭受就業歧視,或因預期可能遭受就業歧視而避免進入某些行業。
同志因其伴侶關係不被雇主承認,無法獲得異性戀夫妻擁有的福利,形成同工不同酬的就業歧視,於職場所承受(異性戀)婚姻壓力更造成敵意工作環境。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職場所發生的性騷擾,不只侷限於男性騷擾女性,還包括異性戀者騷擾同志,或是針對獨特性別氣質者的騷擾。」
資料來源:同位素-發生在私部門的性傾向歧視 作者:POKI
參考具體作法:
1.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不同性傾向者就業平等權益。
2.雇主應營造同志友善的環境,給予同志員工基本的尊重,重視工作表現而不是不當強調同志身份。
3.當歧視同志的言行在工作環境中,不隨之起舞,並表達不舒服、不喜歡的感受,嘗試阻止不友善氛圍的擴散。

1222 
那天跟女友及幾個好友去知名大賣場Costco,原想辦一張會員,可以順便辦一張附卡,卻沒想到賣場員工卻說,附卡只能辦給直系親屬或同住的兄弟姊妹及配偶。我與女友已經同住兩年,卻因為不是配偶無法共同使用一張會員卡,當場覺得現今的法律對同志來說實在有太多的不公平。
資料來源:網氏/罔市女性電子報
參考具體做法:
1.通過同志婚姻法、同居伴侶法。
2.企業自行訂定同居或伴侶條款,允同性伴侶平等權益。
3.放寬附卡對象辦理條件,不以家人為限。

1223
我們都知道,在同志族群中,直同志夥伴是一直支持著我們的生力軍。
前幾天在網路上到有網友在討論直同志是什麼,發現不僅很多人不了解直同志的意思,還說其實他們是不敢出櫃承認自己是同志,只好用異性戀的身份來保護自己,甚至會用一些汙名化的字眼去攻擊直同志。
為什麼連表達自己支持同志族群的權利都要被剝奪呢?何以大眾不能用更開放的心胸來看待同志友善呢?
參考具體做法:
1.在平時向週遭朋友解釋一些相關詞彙或時事,減少因為不了解造成的偏見。
2.邀請朋友參加同志友善的相關活動,歡迎大家加入直同志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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