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0日 星期六

第3期 拉青的小火花

「我不是學長,別再說我打男雙!」─淺談運動中的性別階序

文/陳停(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副秘書長)


我是一個喜歡運動的女生

小學就喜歡打羽球,就算被同隊的夥伴用拍子打到頭也玩得很開心;國中體育課,當大多數的女生在樹下乘涼時,我跟一兩個女生在場上跟男生們展開籃球爭奪戰;平常也跟會跟著弟弟到廟裡打籃球、到附近小學踢足球,最喜歡投三分球以及守門員的位置!

高中時我們一群女校的學生,時常會聚在一起打排球、躲避球或棒球,甚至全班瘋奧運、瘋世足。到了大學總算加入籃球跟羽球系隊,開始有系統、有方法地學習。雖然現在比較少運動了,但心裡還是時常掛念著去運動。

老師,她們是怪胎

前陣子有機會教小學六年級學生綜合課的學生,有一次上性別教育。我請大家列出自己的特質與優點,統計全班的回答後一一寫在黑板上,然後我問學生哪些特質是男生或女生才有的?談到「義氣」、「細心」、「親切」等詞彙時,大家都能認同男生女生都能擁有這些特質。然而,當我問到「擅長運動」的時候,認為女生較好的人數不到全班的三分之一,甚至看到台下的小女生們臉上爬滿遲疑的表情。我感到很驚訝!在這個曾雅妮、詹詠然在新聞版面佔有一席之地的時代,不管會不會打球的小女生都寫著我崇拜的對象是林書豪的現在,女生運動很差的刻板印象仍是如此根深蒂固。

於是我接著問:「班上不是有好幾個女生很會打籃球嗎?怎麼會覺得女生運動很差呢?」沒想到,接下來我聽到幾個男生的回答竟然是「老師,她們是怪胎!」

當下我真是為之氣結!我說,我們怎麼可以因為女生會打球,不像我們所想像的「一般女生」,就認為她們是怪胎呢?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認為男生運動比較強、女生比較弱?有沒有想過為什麼總是男生搶到籃球場?為什麼女生不敢一起玩?男生有沒有想要跟女生一起玩?如果男生不願意跟女生分享籃球場,那女生怎麼會有機會碰到球?又要怎麼樣才能打得好?

很多事情都一樣,只要你缺乏練習、缺乏機會,你就很難有表現、很難有讓人刮目相看的時候!

後來我接著說:「像老師就會打羽球跟籃球……。」突然有一個小男生冒出一句話:「因為老師不男不女啊!」意思是說因為我外型不男不女,所以無法判定是否像女生一樣不會打球,還是像男生一樣會打球。我心裡雖然遭受打擊,沒想到有人會直接這麼跟老師說話,為師的尊嚴蕩然無存啊!但我還是笑笑的跟大家說:「所以這就證明會不會打球根本無法根據你的性別來判定吧!」

下課後,我來到籃球場,看到幾個男同學已經開始三對三,休息時開始替換,我說我也要打,場上共有七個人,有個學生煩惱地說:「那老師是男生還女生?」老師打球是像男生那樣厲害還是女生一般?另一個同學翻白眼地說:「你沒看到老師的名字是女生啊!」不過因為摸不清我的實力,他們只好決定有我在的那組三個人,另一組四個人。
   
妳打球跟男人一樣!果然是學長!

如此性別二分、男強女弱的刻板印象,不禁讓我回想過去運動的經驗,高中時跟同學打棒球,當我能夠成功揮棒擊球的時候,身為投手的同學竟然說:「哇!妳是『陽性』球員耶!」她的解釋為具有攻擊能力的球員。

大學打羽球,當時跟我同班的男生沒有一個打得比我好,卻在一次跟男同學打球的時候,因為殺了對方球,對方驚呼:「妳打球跟男人一樣!果然是學長!」我心想跟哪個男人一樣?在打混雙(一男一女,二對二雙打)時,也會被譏笑在打男雙。曾經參加籃球三分球比賽獲得冠軍被認為很厲害,卻也被小學生覺得我用雙手投球是「女生的投法」。

這讓我深深地體會到即使在提倡性別平等的今天,一個人的性別仍會影響人們對她/他的運動能力的看法,就連「打法」、「技巧」也會有性別之分。女性有好的運動表現,會被視為是一種陽剛或男性特質的展現。倘若是較陽剛的女生對某些運動非常在行,容易會被認為是喜歡耍帥或想跟男生一樣。

因為強者、高手的形象總是與「男性」連結。再者,對於女性運動好手的出現,「外貌」總是伴隨「成就」,就像「網球甜心XXX又贏了」、「漂亮寶貝XXX拿下撞球亞軍」,反觀媒體對於林書豪球技跟傳奇的關注明顯勝於外貌。除此之外,喜歡看球賽的女生,往往被認為只是迷戀場上的帥哥,像是世足、網球公開賽、NBA、SBL等等。

綜觀上述「異類」、「跟男的一樣」、「美女運動員」、「耍帥」、「花痴」等,諸如此類對於女性與運動的刻板印象與連結,著實會讓人們一再落入男強女弱的思維,也容易使女性對運動怯步啊!真希望哪天女性運動員的努力可以被人們看見,樹立更多典範給學生們學習!經過這些事件與反思,其實很慶幸自己是一個會運動的女生,如果今天學生沒有遇到我這個「不男不女」的老師,他們的刻板印象不知道要到何時才能受到挑戰?




怪獸性別筆記


非典愛情
文/孫致宇(小怪獸,在九降風中衝鋒陷陣性別領域的平凡大學生)

──當你的生活圈都瀰漫著渴望Facebook上的「穩定交往中」時;帶有惡搞風格的「去死去死團」總是戲謔地出現在情人節前後──我們總被灌輸:有種既定的愛情典範,值得你我死心塌地去追求。

不過,這真的符合現實嗎?台灣離婚率有三分之一,但我們大多還是期待能穩定交往、期待有個人能陪自己白頭到老──沒人願意承認自己和另一半的關係可能會是這套愛情制度下的不良品,依然欣喜若狂的接二連三飛奔禮堂……

前一陣子大家熱烈地討論小三話題,也許是給我們製造了一個討論愛情的機會──關於愛情,我們要得到底是什麼?如果每個人和自己另一半的關係都這麼完美,那為何這麼多人在有機會時還是想偷吃?

從小我們看連續劇、電影、小說、聽流行音樂、……內容多歌頌愛情的偉大,要我們相信終會遇到真愛,而真愛就會替我們帶來幸福:那是一對一的、守貞、忠誠、並相守到老。好像沒有做到其中一項,就不是完美的愛情。這種浪漫愛已深植在文化當中,我們一向傾向批判非典型的愛情──「劈腿不道德!」──不過,看看起源於男同志文化圈的開放式關係,如果彼此雙方都出於自願地解放某些束縛,誰能說那不是一段珍貴的愛情呢?

一旦愛情的形象變得刻板,「愛」的定義就變得狹隘;成婚等於成家、我們只能見到「一種異性戀家庭」。「離婚」就是「家庭破碎」,找不到人結婚叫做「敗犬」、「光棍」;LGBT家庭、不婚族、同居都因為不符合單一家庭樣貌,它們的存在與權益就都遭視而不見……

事實上,情感關係中的浪漫、互動、勞動甚至分手,都含有社會建構斧鑿的痕跡,絕非自然天成。妳是否曾想過心中最渴望的愛到底長什麼樣子?如果妳期望的與這個社會預設有所不同,真心期待妳依然有勇氣去追、追求妳最想要的愛情和家庭模式;因為,不論同性戀、異性戀,有「愛」和「心」的地方,才是真正的家。

參考文獻:
李根芳譯(1995) 。Laura Kipnis著。反對愛情:那些外遇者教我的事(Against Love: A Polemic)。台北: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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