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8日 星期二

第17期 青色半獸人


別剝奪青少年自在醫美的權利
文/王晧安

20135月初臺灣媒體報導,國民黨立委、兒盟代表王育敏提議為醫學美容設年齡限制,比照奧地利、義大利限制未成年人美容少術,衛生署表示支持,傾向將醫美手術年齡下限定在 16歲或18歲。

王育敏試圖以「媽媽帶著13歲女兒『微晶瓷隆鼻』、『肉毒桿菌瘦臉』」的新聞影響立法,但是否真有必要為特別的例子作法律上的限制?重點應當放在「年齡」嗎?

未滿20歲的青少年整形原本就需要家長或監護人的同意,醫生也會依照醫療使用者的需求,評估青少年的發育、發展,作出適當的建議,例如幾歲之後才適合微整形、幾歲之後適合作顏面修復手術、幾歲之後適合作換膚手術。立法無需凌駕於個人醫美需求及醫師專業評估之上,更不應當在醫美手術上有年齡的歧視。
我只能說,這些立委與衛生署代表應該長得都不錯,沒有被外表、身體形象困擾過,一些青少年為了明顯的胎記、痘疤、狐臭、掉髮、皮屑……外形及皮膚問題所困擾,遭受各種容貌上的譏笑、歧視,如果經濟許可,透過醫學美容可以幫助個人獲得更好的生活品質。豈是這些立委與公務人員俊美外表所能體會?還需請這些立委、官員放過這些有醫美需求的青少年,別為了特殊案例而阻擋一些青少年能透過醫療服務而增加自信的機會。

大家不應當取笑身體、容貌不主流的人,但也無法否認,某些人身體樣貌、容貌依然邊緣,而要完全杜絕這些嘲笑與歧視是多麼困難。外表不是唯一自我肯定的條件,也許大部分的人都相信「個人內在美」的重要性,我也不例外,但如果透過微整形,一點點的身體改造,就可以幫助一個人免於嘲笑,提昇或重建自信,不也一樣能達到促進心理健康的效果嗎?如果醫美可以提昇一個人的自信,更有助於青少年的自我認同,更有力量面對成年後的生活。

整形手術的意義在於「改變病人之身體形象,來改善病人之生活品質」,雖然不是每個人改變身體形象都能提昇自信,也不應阻絕個人追求更理想生活品質的機會。

醫美手術更關乎跨性別青少年性別重建的權益,有些青少年透過醫學美容就能幫助自己塑造更貼近自己理想的性別形象,醫美年齡的限制,同時影響跨性別青少年的自我實現。

我認為,應更重視醫師對青少年各部位身體發展的研究,以利醫學美容醫師謹慎評估各種醫美手術,更強調醫師與家長、青少年的諮詢、風險會談,就各種需求、條件作評估即可,要求醫美界自律、依專業自訂規範,無需勞師動眾徒增年齡限制,沒有必要立法禁止青少年醫美。

相關報導:
父母資助青少年暑假瘋整形(20127月蘋果日報)

醫美年齡擬設限青少年止步(20135月中央社)

青少年醫美手術衛生署擬限縮將取締不當廣告(20135月聯合報)

整型分級限齡?可遏止醫美亂象?(20136月醫尚網)

青少年也能整形?(台灣美容整形資訊網)

青少年整形的適當性—從生理,心理與法律的層面談起(整形外科主治醫師簡雄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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