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6日 星期五

性別大補帖:我們結婚吧!

■王晧安

和喵喵交往已經6年又5個月了,這段時間說起來還真不短。從兩個青稚、血氣方剛的大學生,至今兩人都在從事教職,並且持續地為台灣的青年與性別平等做點什麼努力。對大部分的異性戀伴侶來說,交往6年並不短,大多這時已經在考慮結婚的事,可能早已見過彼此的家長,該論及婚嫁了吧。異性戀好友在法律上有權利選擇進入,或是選擇繼續同居、相伴而不婚,我們好像一直在法律的門外?

經過風風雨雨、無數次的磨合、爭吵、溝通與體諒,在第5年的時候我們決定不要再分開。一方面,是因為年紀越來越大,要再重新找伴恐怕不容易,何況要重新磨合也很麻煩;一方面,雖然彼此都有一些很難容忍的地方,像是我非常懶得整理房間,以及工作狂的個性常讓他受不了,但他總能退一步。因為我們永遠不會知道,下一個伴侶會不會比現在這個更好?

相同的,對於我們這對同志伴侶,彼此都見過彼此家長,曾經有一段很美好的相處,我常說那是「丈母娘看兒婿,越看越有趣」。家長把我們當另一個兒子,但時間久了,「婆婿問題」依然照常發生,讓人裡外不是人。看著好朋友一個個結婚,我們又何嘗不想呢?有的朋友結婚,總有這麼一點猶豫,該不該送我們紅色炸彈?對我和喵喵來說,我們都很樂於祝福別人。相同地,朋友們,我們也想要有你們的祝福。

非得結婚不可嗎?我常這麼想,婚姻保障法律上的關係,但不保障愛情,有結婚、沒結婚真的有差嗎?前年才幫老哥辦過婚禮的我,總覺得「結婚」這件事很麻煩。一定要結婚嗎?婚前婚後,不也都住在一起,或分兩地工作?有什麼不一樣嗎?也許婚姻的文化對異性伴侶來說影響很大,但對同性伴侶呢?很難想像。

但摸摸自己的心,說真的,我願意為了喵喵麻煩這麼一次。何況,喵喵在前陣子生日願望,突然地許下:「希望能和圍圍結婚」。讓我又開心,又不知所措。喵喵說,希望能有婚宴,讓朋友們一起來分享我們交往的喜悅。希望和大部分的人一樣,期待有家長的同意與祝福。同事一聽到這件事,馬上跟我分享她們之前拍婚紗的心得,婚宴的想法,七嘴八舌地討論起來。我一邊蒐集資訊,一邊心底掙扎。對我來說,要結婚真的很不容易,尤其之前問過媽媽,如果有一天我和喵喵結婚會不會來,她說:「不會。丟死人了。」她覺得孩子和同性結婚很丟臉。

哎!別說婚宴了,要不要有「提親」這件事啊?結婚所需要的開銷怎麼辦?我們該先存錢結婚,還是先買房?反正我們結婚了,青年貸款還是無法讓我們一起申請?先找到正式教職再結婚?還是先不要考慮這麼多呢?那孩子的事,啥時要開始積極領養?

學長他們在一起應該有12年了吧?不知有沒有想過結婚的事?那幾對曾公開舉行婚禮的同志朋友,不知道當初如何考慮這些事的呢?好像該問問她/他們吧!或是先來規劃一個環台旅行,蒐集台灣各地鄉親們對我們要結婚的祝福?就算台灣法律不願意承認我們的關係,但有許許多多的你們是這樣認可我們與祝福……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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