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5日 星期四

第16期 我來自哈佛


「懺悔」的意義

文/王晧安

「我錯了。」這三個字在佛教中有多層次的意義。知道自己的過錯,心中感到抱歉,這叫「慚愧」;知道自己的過錯,道歉了,而不再犯,這是「懺悔」,一方面懺除之前的罪過,一方面不再做出相同的過錯。「懺悔」的概念並不是只有佛教才有,基督宗教有雷同的「告解」概念,透過個人的反省,與神的關係和好,透過告白而獲得寬恕。

懺悔並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第一種情形,這類人深知因果,避免種惡因,免受惡果的人;第二種情形是我們大部分人遇到的,是知過能改,在犯錯之後總有一些慚愧的心,希望自己不要再造成傷害;第三種情況,則是不知不覺,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過錯,或許需要他人的提醒,或許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犯了過錯。如果可以,我們當然盡量幫助自己避免做一些容易有負向、副作用的事,就不用再回頭懺悔了。

身為人,每天都在造作不同的行為,要沒有過錯實在不容易。因此,許多大師研發各種「懺悔文」,像是常可聽到「梁皇寶懺」、「慈悲三昧水懺」、「大悲懺」、「藥師懺」、「八十八佛懺悔文」……等,最為人熟知的是下面這則短偈:
「往昔所造諸惡業,
皆由無始貪瞋癡,
從身口意之所生,
我今一切皆懺悔。」

每唸一次,都觀想自己在過去以來,不知不覺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情,都是因為自己不清楚原因、不一定了解從何而來的欲望、脾氣以及不正確的知見,這些貪心、壞習氣以及邪見,都從我們的身體力行、語氣以及思考意念展露出來,我今天對我過去一切的作為都懺悔。

如果可以,能對自己造成傷害的人懺悔是最為理想的,直接道歉、表明悔過,但有時候,對方不願意見面,或已經見不到面了,那就請佛菩薩當代表接受自己的懺悔吧!

發自內心至誠的懺悔,不只可以幫助自身獲得原諒,獲得清淨、自在的感受,但若能真正把自己的心清淨了,將自己的欲望、脾氣、無知都能空了,那也就沒有起壞行為的根源,沒有起壞行為的想法,沒有起壞行為的動作,更沒有起壞行為的對象,自然也就沒有罪可以讓我們懺悔,這才是真正的懺悔。

「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心亡罪滅兩俱空,是則名為真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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